杭州一桩荒唐事,看得我直摇头。 小夫妻租房八年,隔三差五端热汤送水果,硬是把房东老太太供成了半个长辈。 有对小夫妻,在房东老太太的房子里租住了八年,八年时间里,两人一直相处得还算和睦。小夫妻平日里对房东十分上心,时常送些热汤、水果,平时也多有关照,把房东当作长辈一样对待,彼此间多了几分人情味儿。 后来夫妻二人备孕需要更换更大的房子,便按照租房约定,提前告知房东退房事宜,全程配合交接。搬家离开时,他们把房屋彻底打扫干净,屋内整洁有序,完好地将房子交还给房东。 可验收房屋时,房东看到使用八年、出现自然损耗的旧沙发、旧冰箱,当即提出扣除全部押金,还要求租客支付一万元违约金,此前和睦的相处氛围荡然无存。八年的悉心相处,在房屋损耗赔付的问题上,没能换来丝毫情分。 其实租房本就是纯粹的契约关系,双方依托租赁合同建立权利义务,租客履行居住、按时交租的义务,房东提供符合约定的住所,这是最基本的规则。 很多租客总会下意识地用人情维系租赁关系,觉得日常多些善意付出,关键时刻能得到体谅,却忽略了租赁关系的核心是利益与契约。房东看重房屋及物品的产权与损耗,租客的人情付出,往往无法左右涉及利益的决策。 在外租房,保持礼貌客气即可,不必过度付出自我感动,凡事以合同约定为准,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