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今天正式赴北检控告金溥聪涉嫌强制罪及恐吓罪!三大理由曝光!邱毅今天中午发文表示,金溥聪说要控告我,但一早却到刑事局控告AI影片。邱毅说金溥聪如果要控告我也要到台北地检署,怎么跑到刑事局?有不明就里的媒体报道指金溥聪连我一起告了,不知是有意弄混,还是认知错误? 邱毅强调,如果金溥聪告我,我一定提出反告诉。但我不会等金溥聪先来告,我今天已经赴北检向金溥聪提出两罪告诉,并取得了北检的立案回执。邱毅同时在脸书晒出诉状。 邱毅的在诉状中写道:为被告涉嫌强制罪及恐吓罪之案件,谨状依法提出告发事: 一、日前马英九基金会董事李德维证实,执行长王光慈的任命案是由董事会决议通过,要王光慈解任也必须透过董事会,董事会并非马英九的私人财产。但于2026年2月25日,被告拿着马英九委托书强闯基金会,强逼萧旭岑、王光慈打包走人,其间并发生拉扯肢体衝突,已经明显涉犯刑法304条的强制罪。 二、被告其间还恐吓萧王两人不走人后果很严重,会因严重违反财政纪律要移送司法检调,这方面也涉犯刑法305条的恐吓罪。 三、马英九基金会董事会是3月27日上午10点半召开,会中决议成立三人专案小组,负责调查萧旭岑、王光慈有无违反财政纪律,有无借两岸交流之便,利用基金会名义,与台商有不正当接触。由此可知,在2月25日被告带人闯进基金会,要求萧王打包走人,完全未经董事会的合法程序。何况被告并非基金会成员,更非基金会董事,仅凭马英九一纸委托书,就可肆无忌惮强行闯入? 四、另外,因告发人无被告联络地址,恳请钧署查询,感谢。 五、综上所述,被告已明显涉犯强制罪及恐吓罪,恳请钧署速传被告到庭,治其应得之罪,以严惩不法,实感法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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