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正在公园休息,这时一位大爷凑到她面前,竟然提出“给你500,咱俩耍耍 ”,并且让女子同意就点点头,不同意就摆摆手。 女子觉得受到了骚扰,大声呵斥他走远点,但老人并未立马离开,甚至在被拒后说“我不怪你”,是一点羞愧之意都没有。 脑子里想了半天,没有“老不正经”这个词更适合形容老人的所作所为了,一大把年纪了,本不该这么说,可做的事太不光彩了! 我觉得女子就应该报警,让他儿女过来领人,看他到时候丢人不丢人,如果这么办,这一次他都长记性了,以后再也不敢干这种事了。 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来源:今日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