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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手套白狼?”一家欧洲私募基金多年前以近3亿美元收购某公司82.7%股权,本想

“扣手套白狼?”一家欧洲私募基金多年前以近3亿美元收购某公司82.7%股权,本想赚一笔,没想到跟公司创始人闹翻了。基金指控创始人财务造假,双方对簿公堂。在纠纷发酵期间,创始人花2910万美元在纽约拍下两幅名画,但她没直接登记在自己名下,钱从自己账上出,却绕道儿子的账户支付,还把买家的名字写成儿子名下的一家公司。几年后,香港仲裁裁决创始人赔基金约1.42亿美元,最高法也认了这笔债。创始人不还钱,基金开始全球追债。美国法院认定,当年那波买画操作就是典型的“欺诈性资产转移”。   据悉,在2013年底,由张某兰一手打造的俏某南,是中国高端餐饮的一张名片,是商务宴请和家庭聚会中“有面子”的选择。   在彼时的资本热潮中,俏某南无疑是块诱人的“香饽饽”。   欧洲老牌私募基金CVC,看中了中国消费升级的巨大潜力,以约2.86亿美元的高昂对价,拿下了俏某南82.7%的股权。   对于张某兰而言,这或许是她将一手养大的品牌推向更高舞台的高光时刻,也是其作为创业者实现资本变现的经典路径。   然而,童话故事里“从此过上幸福生活”的桥段,在残酷的商业现实中极少上演。   这场“联姻”的蜜月期短得惊人。   收购完成后不久,双方就迅速从合作走向了对立。   CVC方面率先发难,他们指控张某兰在出售俏某南股权的过程中,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夸大了俏某南的实际价值和盈利能力,导致他们做出了错误的投资判断,蒙受了巨额损失。   2015年,双方的矛盾彻底公开化。   CVC启动了仲裁程序,这标志着这场商业纠纷正式进入了法律对决的阶段。   经过数年的审理,2019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作出了对张某兰极为不利的裁决。   仲裁庭判定,张某兰需向CVC支付约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的巨额赔偿金及相应利息。   为了确保裁决的法律效力,CVC又马不停蹄地寻求在其他法域对这项裁决进行确认和执行。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最终维持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   然而,裁决归裁决,执行归执行。   张某兰似乎并未选择主动履行。   至此,CVC开始了一场漫长的、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球资产追索战。   在CVC的全球追索版图中,两幅世界级名画成为了最耀眼的“猎物”。   时间回到2014年,也就是俏某南股权交割后不久、但双方矛盾尚未完全激化之时。   这一年,张某兰在纽约佳士得拍卖行以总计2910万美元的天价,将两幅名画收入囊中。   然而,购买画作的资金,虽然最终可以追溯到张某兰的个人银行账户,但资金的支付过程却并非由她直接完成。   她通过儿子汪某菲的银行账户,将款项转给了拍卖行。   更为关键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张某兰要求拍卖行将买家的登记名字,更改为汪某菲担任唯一股东的一家公司。   在CVC看来,张某兰在购画后不久,在债务纠纷已经初现端倪的关键时期,通过将资金“过桥”儿子账户、将所有权登记在公司名下的复杂操作,实质性地、秘密地完成了对这两幅高价值资产的转移。   其目的,就是将这些本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剥离到自己名义持有范围之外,从而造成一种“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   在美国法律中,这种为了逃避既有或潜在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被称为“欺诈性资产转移”。   2026年3月24日,美国法院在审理了CVC提交的证据后,最终采纳了这一指控,并扣押这两幅已被转移至第三方名下的画作。   此外,在新加坡,法院发现张某兰虽然设立了信托,但她始终保留着对信托内资产的绝对控制权。   法院据此认定,这个信托实际上只是张某兰的“另一个钱包”,其资产隔离功能形同虚设,该信托内约5537万美元的资产被接管,用于偿还CVC的债务。   有网友说,这不就是典型的‘左手倒右手’吗?钱自己出,名字写儿子的,以为换个马甲债主就认不出来了?这种小聪明,一查一个准。   也有网友说,当年CVC收购俏某南,到底是谁坑谁还不好说呢。资本玩不过人家,现在被全球追债,说白了就是大鱼吃小鱼。   事实上,从我国法律来看,张某兰的行为,也同样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兰在被CVC仲裁索赔巨额赔偿之际,将公司买下的名画登记在儿子公司名下的行为,这属于明显的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而CVC对张某兰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仲裁等程序确认,且公司擅自无偿转让画作的行为,已经影响其债权实现,其作为合法债权人,有权撤销该等处置行为,并同步进行保全措施。   所以,即便是国内,张某兰的该等操作,也面临相似的法律后果。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