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一男子因为讨薪维权败诉后,在取法院判决回执单的时候,拿刀狠狠的刺向了与本案相关的四名法官,四名法官因此倒地不起。 2015年9月9日,十堰中院那扇厚重的铁门后面,一份二审判决书刚刚印好。与此同时,一个人正攥着22厘米长的弹簧尖刀,走进了审判区。 这个人叫胡庆刚。 他不是来领判决书的。他是来讨债的——用最极端的方式。 时间倒回去一年多。 2014年,胡庆刚觉得自己被十堰一家汽车公司坑了。欠薪不说,连劳动合同都没签。按照规定,这得赔双倍工资和补偿金。可问题是,他拿不出证据。 仲裁委直接泼了冷水:劳动合同呢?考勤表呢?证明不了雇佣关系,对不起,申请驳回。 胡庆刚不服,把茅箭区法院告上了法庭。他翻箱倒柜找出一堆东西:请假单、考勤表、工资条,还有一件沾满汗渍的工作服。他心想,这些总能说明问题吧? 对方律师轻飘飘几句话,全给否了。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一审判他败诉。 他继续上诉到十堰中院。2015年9月,二审判决下来了:维持原判。 这条法律救济的路,彻底堵死了。 拿到判决书那天上午,胡庆刚把刀藏在衣服底下,进了法院。主审法官刘坦见他情绪不对,专门把他请进办公室,打算“判后答疑”,讲讲法律依据,试着拉他一把。 可是胡庆刚已经听不进去了。 他拔出刀,直接扎向刘坦的左胸。法官倒在办公椅上。胡庆刚没有停手,紧接着又捅了右胸。隔壁的审判员郑飞见状迅速冲上前阻拦,却不幸遭歹人连捅七刀,其中有一刀险象环生,几乎穿透心脏,令人揪心不已。 法官胡韧、刘占省闻声赶来救人,也被刺伤。现场全是血,惨不忍睹。 事后有人问,那一刻他在想什么? 没人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冲动之后,他的理智瞬间崩溃了。 逃窜时慌不择路,一头扎进地下车库的死胡同。被法警和民警团团围住时,这个刚才还在疯狂行凶的人,裤腿都湿透了,嘴里反复喊着“别过来”。 2017年12月,胡庆刚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1年。 讽刺的是,那四位被他刺伤的法官,最终全部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他们没有要胡庆刚一分钱。 这个结果让人五味杂陈。11年牢狱,换不回四个家庭的创伤。放弃索赔,也填不满法律的尊严和个人的绝望之间那道深深的沟壑。 一个只想讨回血汗钱的打工人,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有人说是他性格偏激,有人说他是被逼上绝路。但如果跳出“个人原因”的框架,你会发现一个更让人不安的问题:一个勤勤恳恳干了活的人,为什么在法律面前变成了“隐形人”? 他不是没有证据。 他有一件工作服,有手写的考勤表,有工资条。可这些东西在法律的天平上,轻如鸿毛。原件、盖章、证明链条——这些法律术语,对于一个只想拿回工钱的普通人来说,隔着一整座山。 这就是制度缝隙。 有人掉进去了,摔得粉身碎骨。有人在边缘挣扎,惊险脱身。还有人站在缝隙旁边,低头看了一眼,默默走开。 胡庆刚选择了最坏的那条路。 愤怒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绝望也不行。 他让四个无辜的法官躺进医院,也让自己的家人蒙羞。更为关键的是,他以暴制暴,看似宣泄了一时的愤懑,实则未解决任何实质问题,这般处理方式终究是徒劳无功。 工资没拿到。公道没讨来。剩下的只有漫长的铁窗生涯和一生的悔恨。 这起案件至今快十年了。 每目睹此类新闻,心中那道裂痕便隐隐作痛。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仍然很高,法律的门槛仍然让普通人望而生畏。 改变需要时间,需要制度建设,需要更多人愿意站出来说话。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无论多绝望,都不能越过那道红线。一旦越过,毁掉的不只是别人,还有自己,以及所有爱你的人。 冲动那一秒的代价,是一辈子的枷锁。这个道理说出来容易,做到太难。但正因为难,才更需要反复说。 毕竟,那个走进法院的人,最初只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信源:十堰法官被刺事件调查:一名法官前后身中7刀2015-09-22 08:31:35 |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