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伙往饮水机投放母猪催情剂长达两年,却无一人发现,直到整个单位上至局长下至保安都双眼发红,肥胖如猪,女同事轮流休产假才发现事情不对劲。 回溯到2016年11月,于波已在乳山市统计局工作一段时间。他负责部分办公室事务,包括接触桶装饮用水设施。 从那时起,他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兽用地塞米松注射液,总计6785支。其中超过5600支被投放到各办公室的桶装饮用水中,以及部分同事使用的烧水壶和水杯内。 单位属于政府部门,到访办事的人员来往较多,饮水环节涉及不特定多数人。 于波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这些行为,持续到2019年6月底,长达两年半多时间。 在此过程中,单位30余人饮用了受影响的水源。徐某等16人出现激素不良反应,包括满月脸、水牛背、抑郁状态、关节积液、股骨头坏死等表现。 鉴定结果显示,4人构成重伤,2人轻伤,10人轻微伤。 女同事中有人生理周期出现变化,休产假的情况增多。男同事则有体重增加、体力下降等反应。 这些变化起初分散出现,大家并未集中怀疑到饮用水上。局长李某症状加重后检查,才成为转折点。 官方调查显示,投放的是兽用地塞米松,并非网传的催情类物质。夸大传闻虽吸引眼球,却偏离了事实核心:长期、大量投放激素类药物,危害公共饮水安全,造成多人身体损害。 乳山市统计局作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部门,其办公环境本应安全可靠。于波因对工作安排和职称竞聘结果不满,采取这种方式报复。 行为持续期间,他明知部分同事已出现健康问题,仍继续大剂量、频繁投放。 这种选择不仅影响了领导和普通科员,还波及保安等后勤人员,以及偶尔到访的外来办事者。 2019年7月,乳山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于波立案侦查。调查收集了物证,包括残留的空瓶和注射器痕迹。 案件查实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理。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饮用水中长期秘密投放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致多人重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考虑其动机、持续时间、投放数量和危害后果,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于波服判,未提出上诉,后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维持原判。 受影响的同事接受相应治疗,部分症状需要较长时间管理。单位随后加强饮水设施的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