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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江苏女护士张彩虹到一所小学为学生体检,偶然见到一个酷似前夫的男

2010年10月,江苏女护士张彩虹到一所小学为学生体检,偶然见到一个酷似前夫的男孩。她怀疑这就是自己17年前“夭折”的儿子,经劝说后,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她的猜测。但人死不能复生,孩子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还没等她弄清真相,一张法院传票又送到了她手中。 1993年,张彩虹独自去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因婆家重男轻女,此前她已被迫打掉过一胎。产后,表嫂张蔼玲主动提出带孩子做检查,却谎称孩子有先天残疾,已被丢弃。张彩虹痛不欲生,随后与丈夫离婚,离开家乡,每年只能悄悄祭奠。 实际上,表嫂将孩子送给了自己多年未育的妹妹张永云夫妇,孩子被改名刘尚尚。然而养父母并非真心待他,刘尚尚从小备受冷落打骂,17岁时无意中得知自己并非亲生。 张彩虹在江苏某医院做护士,偶然听闻一件往事,怀疑当年自己的孩子是被抱走的。在现任丈夫支持下,她查到了张永云家,发现其子的出生日期,与自己孩子完全吻合。她设法取得了刘尚尚的头发,做了亲子鉴定,证实他就是自己失散17年的儿子。 消息走漏后,养父母连夜将刘尚尚转移。张彩虹苦寻三年,终于在2013年高考考点外再次找到他。起初,孩子对她充满敌意,直到她拿出当年的病历、生产记录和17年来的思念日记,才真相大白,孩子并非被抛弃,而是被表嫂偷走。母子相认,抱头痛哭。 张永云夫妇反将张彩虹母子告上法庭,索要30万元抚养费。法院审理认定,其收养行为非法,系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孩子,驳回全部诉求。 这场跨越17年的寻子之路,终于画上句号。被谎言偷走的时光,从此在母子相守中慢慢弥补。 文章写的还是很感人的,不过,有点遗憾的是,没有看到对非法收养人及帮凶的惩处!女子应该报警,追究表嫂欺骗自己,拐卖自己孩子的违法法律责任,追究养父母非法收养责任!索赔精神损失费等! 表嫂多大的权利,不经亲生父母同意直接把婴孩丢弃,而且亲生父母居然认可表嫂的说法,就算婴孩真丢弃死了,亲生父母不送最后一程?可信吗? 有一点的搞不懂:就是为什么不报案?这件事情明明是一件刑事案件,为什么不报案?如果按刑事案件来办理,肯定会容易得多! 为什么不追责?还反咬一口?这样的行为难道还够不上刑事责任?还算不上贩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