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外地媒体,报道了常州某药企的陈年旧账——该药企被自家前法人代表举报,曾用化工厂的饲料添加剂L-肉碱,换个包装就当成原料药,生产了几年的左卡尼汀注射液。
药厂一纸诉状,把媒体告上法庭。索赔多少?520万。
开庭前十五分钟,原告药企突然举手:法官,这案子涉及我们“商业机密”,不能公开审。
于是,一群记者和公众被撵出了法庭。
就在大家为这家媒体的命运捏把汗,担心它会不会步了另一家媒体的后尘时——没错,就是宿州那家因为“照着法院判决书报道凶手被判死刑”结果自己反被判侵权、赔了三万块的正观新闻。
有意思的转折来了。
或许是因为舆论持续关注形成了压力,宿州那边的法院,最近居然主动联系了正观新闻,开始“听取意见”了。
看,舆论盯着,葫芦僧手里的葫芦,有时候也得晃一晃,听听里面的声音对不对。
这就有意思了。
一边是,媒体基于确凿证据、履行采访程序的监督报道,被索赔520万,且开庭先吃闭门羹。
另一边是,媒体原文照搬司法文书的客观报道,被判侵权赔钱,在舆论压力下法院才开始沟通。
两件事,一个逻辑:监督者,成了被审判的被告;该被监督的,倒成了法庭上咄咄逼人的原告。只是为啥还不敢公开庭审呢?
法庭,真的葫芦僧挺多的。常州长宁区法院“关门打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