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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在玉器店看中一只价值百万的手镯,店员提醒她不要拿托架,要拿手镯

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在玉器店看中一只价值百万的手镯,店员提醒她不要拿托架,要拿手镯,女子不听,结果玉镯磕到玻璃上裂了。经过鉴定,镯子损失价值为36.5万,女子狡辩说,手镯可能本来就有裂,而且这么贵的手镯,店员没有亲手递给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个责任不应该由她承担。最终一审这样判。 刘女士站在一家玉器店的柜台前,已经看了将近半个小时。 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只手镯上。 那是一只通体温润的和田玉手镯,白中透青,油性极好,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柜台内的黑色绒布衬托着它的质感,让人一眼就移不开视线。标价牌很低调,但数字却不低——一百万元。 “这个可以拿出来看看吗?”刘女士开口,语气尽量显得平静。 店员是一名三十出头的女子,显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目光和请求。她点点头,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将手镯连同托架一起从柜台中取出,放在玻璃柜面上。 “您可以看,但我提醒您一下,”店员语气温和却带着专业的谨慎,“不要拿托架,直接拿手镯。托架比较滑,如果拿不稳,容易掉。” 刘女士点了点头,嘴上应着:“好好好。” 但她的眼神,已经完全被手镯吸住了。 她伸手,却不是去拿手镯,而是下意识地抓住了托架的边缘。托架是透明的塑料材质,上面有一圈凹槽,刚好托住手镯。看起来很稳,但其实受力点并不牢。 “女士,最好还是直接拿手镯……”店员再次提醒。 “没事,我就这样看看。”刘女士有些不耐烦地打断。 她轻轻抬起托架,想把手镯举到灯光更亮的地方。那一刻,时间仿佛慢了下来——托架微微倾斜,手镯在凹槽中滑动了一下。 “哎——小心!”店员声音骤然提高。 但已经来不及了。 “啪”的一声轻响,在安静的店内显得格外刺耳。 手镯从托架上滑落,磕在玻璃柜面边缘,又弹了一下,最终停在柜台上。那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凝固了。 刘女士愣住了。 店员的脸色瞬间变白,她立刻伸手将手镯拿起,仔细查看。只见原本温润如玉的镯身上,已经出现了一道细长的裂纹,从内圈延伸到外侧,在灯光下清晰可见。 “裂了……”店员的声音有些发颤。 刘女士这才回过神来,第一反应不是道歉,而是皱眉:“是不是本来就有裂?” 店员抬头,神情已经变得严肃:“这只手镯刚从库房拿出来,之前是完好的,而且您刚才也看过。” “我只是看,又没检查那么仔细。”刘女士语气开始变得强硬,“而且这么贵的东西,你们不应该亲手递给我吗?放在托架上让我自己拿,这本身就不安全。” 店里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经理很快被叫了出来,是一位中年男子,沉稳冷静。他先是查看了手镯,又调取了监控录像。 监控画面很清楚——店员两次提醒不要拿托架,而刘女士依然坚持自己的方式,最终导致手镯滑落。 “刘女士,从监控来看,确实是您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经理语气克制,“这只手镯价值较高,我们需要走鉴定和理赔流程。” “我不同意!”刘女士立刻反驳,“你们也有责任。第一,没有把手镯直接交到我手上;第二,这么贵的东西,没有额外保护措施;第三,谁能证明它之前就没有暗裂?” 事情很快从店内争执,发展到报警、鉴定,再到诉讼。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这只手镯确实属于高档和田玉,原本市场价值接近百万元,但因出现明显裂纹,价值大幅缩水,损失评估为36.5万元。 而关于是否存在“原本裂纹”,鉴定结果也很明确——裂纹为新近形成,属于外力撞击所致。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 刘女士坚持认为,店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么贵重的商品,理应由专业人员全程操作,而不是让顾客自己接触。风险控制本来就是商家的责任。” 店方则出示监控和员工证言:“我们已经尽到了充分提醒义务,且顾客完全可以选择不触碰商品。刘女士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仍坚持错误操作,属于明显过失。” 法庭最终综合各项证据作出判决——刘女士在整个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店方在高价值商品展示和管理上,也未做到最严密的防护,应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最终判定:刘女士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32.85万元;店方自行承担10%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