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也不能为所欲为!”上海,研究所所长带女下属出差,酒后欲“打一针”被保安拦下 “我做梦都没想到,那个平时德高望重、爱惜下属的好领导,居然会对我做出这种事!” 唐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一向敬重的前辈,怎么会在一次出差途中突然“失智”。 唐某是某研究所的研究员,2023年入职,在岗位上快三年了。她口中的“好领导”,是所长左某——博士毕业,在能源研究领域深耕十余年,曾任行业协会副处长,2025年升任所长后,带领团队拿过不少奖项。在单位,左某为人正直、爱惜下属,是唐某眼里“遥不可及又令人敬佩的前辈”。 唐某一直觉得,跟着这样的领导做事,是自己的幸运。 可一次看似正常的出差,彻底颠覆了她的认知。 前不久,左某通知唐某陪同前往上海参加一系列行业会议。唐某只当是领导给机会见世面,欣然同意。 3月24日晚,忙完一天会议后,两人参加了一场饭局。酒局结束,两人打车回酒店。出租车上,左某突然对唐某动手动脚。 唐某当场懵了——那个她敬佩已久的领导,此刻让她只剩恐惧。她拼命躲闪、反抗,左某却置若罔闻。 好不容易熬到酒店,唐某以为噩梦终于结束。没想到左某不依不饶,拉着她往自己房间走,嘴里还念叨着“打一针就好了”。 “打一针”是网络用语,暗指发生关系。 唐某吓坏了,拼尽全力反抗。可女生的力气远不及对方,好几次险些被拽进房间。她好不容易逃出酒店,又被左某抓住,硬塞进一辆出租车里。 关键时刻,酒店保安站了出来,及时制止了左某。唐某这才得以脱身并报警。 左某被警方当场带走。事后,唐某在派出所反复复述自己的遭遇,整整复盘了一个晚上,还是想不通:那个一向德高望重的所长,怎么会做出如此“失智”的行为? 唐某不仅报了警,还选择站出来,将此事曝光。她提供了一份派出所的报警回执,回执记载的情况与她的陈述基本吻合。 她说,自己站出来,既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也是为了“避免此类恶劣事件发生在更多同事身上”。 目前,左某已被警方刑拘,研究所也暂停了他所有工作。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知人知面不知心”,也有人直言“看着就像个老手,建议严查严惩”。 从法律上看,此事该如何认定?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强制猥亵罪,则是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制实施性关系以外的行为。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有发生关系的意图。 从左某强拉唐某进房间、扬言“打一针”的言行来看,其主观意图显然是要发生关系,因此涉嫌的是强奸罪而非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左某因唐某反抗和保安介入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但不影响定罪。 值得一提的是,唐某的遭遇与崔丽丽案有相似之处——同样是在出差期间、履行职务时遭遇侵害。这意味着,除了追究左某的刑事责任,唐某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等待左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的行为再次诠释了什么叫“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权力与地位,从来不是放纵欲望的资本。 面对不法侵害,沉默从来不是金——那只会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为唐某在遭遇侵害后敢于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行为点赞!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