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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信用卡欠了5.8万,却突然不幸身亡,银行找男子女儿还钱,岂料,对方表

浙江,一男子信用卡欠了5.8万,却突然不幸身亡,银行找男子女儿还钱,岂料,对方表竟表示:“你们证明他是我爸,我才还钱!”银行认为女儿在耍赖,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而法院的判决却让银行彻底傻了眼!   电话打来的时候,母女俩还没从失去至亲的悲痛里缓过神,银行那头没有任何铺垫,开口就是:5.8万,限期还清,男人走得突然,啥都没交代,家里人压根不知道他还欠着信用卡的债,这笔钱从哪儿来、花哪儿去了,妻子和女儿一头雾水。   银行不管这些,在他们的逻辑里,夫债妻还、父债子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谈了好几次,越谈越僵,真正让气氛彻底破裂的,是女儿的一句话,银行再次催债时,女儿没有求情,也没有哭诉,而是平静地撂下一句:"你先证明死者是我亲爹,拿不出来,就别想让我还"。   银行的人当场被噎住了,觉得这是赤裸裸的耍赖,但这哪里是耍赖?这是一记教科书级别的举证责任转移,女儿的逻辑很清晰:你要我还钱,你得先证明欠债的人跟我有关系,再证明这笔债该由我来还,每一步,都是你的责任,不是我的。   银行没意识到这个陷阱,一气之下选择起诉,把母女俩告上了仙居县法院,这个决定,让银行后来悔得够呛,进了法庭,银行拿出了一叠材料,信用卡申请表、消费记录、欠款清单,底气十足地说:你们是法定继承人,死者的债你们必须还。   那套房子是共同财产,拿遗产来抵,话音刚落,母女这边的律师慢悠悠地开了口,律师说,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继承人还债,只还继承到的那部分遗产,不继承遗产,一分不欠,我的当事人早就声明放弃继承,凭什么还债。   然后律师继续拆解,这笔5.8万的信用卡消费,是男子个人行为,超出了正常家庭开销范围,妻子不知情,银行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笔钱花在了家里,按法律,这压根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没有还款义务,就这么简单。   银行当庭陷入了沉默,他们提不出男子跟女儿存在法律亲属关系的证明,提不出消费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连一份完整的消费明细都凑不齐,反倒是母女这边,把证据摆了满满一桌,还款记录、债务清单,证明男人生前亏了生意,家里的积蓄早就拿去堵窟窿了。   人走之后什么都没剩下,那套房子,是妻子婚前买的,登记在她名下,是个人财产,不是遗产,更不是可以拿来抵债的筹码,女儿还当庭表了态:父亲的所有遗产,我一概放弃继承,法院的判决逻辑,跟律师说的那条链条完全咬合。   债务性质是个人债务,非夫妻共债,男子无遗产留下,女儿明确放弃继承,三个条件环环相扣,银行的全部诉求,一条都站不住脚,一审判决:银行败诉,母女无需偿还5.8万,银行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把案子重新审了一遍,结论没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诉讼费,银行自己兜着,到这里,银行才算真正明白,他们输的不是运气,是姿态,一家专业金融机构,在追债之前,没有核实债务性质,没有确认继承人身份,没有搞清楚有没有遗产可以继承,抱着一套"父债子还"的老皇历就冲进了法庭。   这套老皇历,法律从来没有承认过,这个案子的意义,不在于那5.8万最终谁来出,而在于它用一纸判决,把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民间信条钉在了法律的审判台上,血缘关系不等于债务连带,情义是情义,法律是法律。   面对突如其来的催债电话,不需要被"你爸欠的钱你不还说不过去"这种话绑架,继承人有权利选择不继承,有权利拒绝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债务,法律给了这条路,走不走,是你的权利。信息来源:上游新闻---男子去世银行让妻女偿还信用卡5.8万欠款,法院: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