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村里有酒庄项目要推进,需要挖掉村民家的祖坟,在搬迁补偿协议上,没有和村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村干部指使人连夜挖坟,导致三座坟被强挖,被村民发现了,赶紧阻止,还保住了剩下的十几座祖坟,没有遭殃。 夜里,夜深人静,罗某的家人,听到挖掘机的声音轰隆隆地响,就是从他们家祖坟的方向传来的,罗某的家人顿感不妙,难不成他们要强挖祖坟了! 说起他们家的祖坟,他们也真的是闹心,他们家19座祖坟,祖祖辈辈都在那里,那是一块风水宝地,让他们罗家人平平安安的。 但是村里有一个酒庄项目正在推进,不偏不巧,正好把他们家祖坟的地方,都纳入了酒庄计划的区域。 酒庄计划要顺利进行,那就要罗家人把祖坟搬迁到别的地方去。 罗家19座祖坟要搬迁到别的地方去,需要时间,需要重新找一块好地方,并且搬迁祖坟是个大项目,岂能说搬就搬!每动一方土都是要钱的。 要罗家搬迁祖坟,罗家需要补偿,这无可厚非,本来搬迁祖坟就是一件大事儿。 在这件事情上,村干部在赔偿事宜上,没有和罗家达成一致意见,罗家人也正在想这个问题,到底怎样处理这件事比较好,事情就这样被耽搁下来。 现在罗家人夜里听到挖掘机的声音,还是从他们的祖坟方向传来的,他们当然害怕村干部强挖他们的祖坟。 罗家人睡不着了,赶紧起床跑过去看自己家的祖坟,果然不出他们所料,当他们来到祖坟的地方,居然发现,有三座祖坟已经被挖了,坟头已经被毁了,棺木都被挖出来了。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罗家人非常愤怒,村干部竟然在没有和他们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虽然害怕他们反对,连夜派人来挖他们的祖坟。 他们难以接受,当场就拒绝了施工的人,这才保住了另外十几座祖坟没有被破坏。 罗家人总共有19座祖坟在这里。 其实村里推进酒庄项目,他们也并非反对,只是酒庄项目需要用到他们祖坟的地方,那么他们就得找地方另外搬迁祖坟,一旦搬迁祖坟,就需要金钱。 他们只是想要合理的补偿金,在安排好自己的祖坟而已,现在村干部都没有和罗家人在这件事情上协商一致,就开始强挖。 罗家人内心当然愤怒,如果他们没有听到挖掘机的声音,没有发现这件事,他们家的祖坟可能就这样平白无故地被强挖了,他们祖宗的东西就荡然无存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罗家人要追究下去,对于此事,工作人员说,现在已经对三个人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他们表示这个酒庄项目建设,已经公布有迁坟时间以及迁坟补偿登记等相关事宜。 现在发生这种事情,村干部直接指使人来强挖祖坟,罗家人也是联系了多个部门,要求对强拆祖坟一事进行处理,但是现在事情还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但工作人员说,其实村干部已经多次和罗家人协商,也发放了迁坟告知书,只是因为罗家祖坟比较多,家族庞大,所以在补偿分配以及迁坟的决策上,无法达成一致,所以才会在2025年5月25日开展迁坟工作。 现在官方已经作出处理,村干部被通报批评,施工的人被行政拘留,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书记因为监管不力,也被谈话了。 强挖他人祖坟,一般情况下,需要承担三个方面的责任。 一个是刑事责任,强挖祖坟,这构成了故意毁坏尸体罪。 《刑法》第302条规定,故意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在罗家有三座祖坟,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被强挖了,棺木已经破损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此罪。 另一个是,这行为也构成了行政违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罗家人修建祖坟也是要花费钱财的,他们强挖罗家人的祖坟,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所以相关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除此之外,还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罗家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不能强挖祖坟,否则构成了侵权。 《民法典》第996条以及第1183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现在出现这种事情,罗家人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来源:澎湃新闻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