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压线下方钓鱼触电死亡,家属索赔百万 一审:供电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34万 男子赵某在高压线路下方钓鱼,在移动过程中触电不幸死亡。事后,家属起诉某供电公司索赔111万余元。 近日,安徽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法院酌定该供电公司承担30%的责任,判令该公司赔偿34万余元。 高压线下钓鱼触电身亡,死者家属索赔百万,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虽无过错,但也需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三十余万元。 在钓鱼过程中,赵某手脚麻利地打好窝,挂上鱼饵,然后使劲一甩,鱼线“嗖”地一下飞出去很远。随后赵某蹲在岸边,盯着水面等待鱼儿上钩。 可等了大半天,水面毫无动静,赵某顿时急了,站起身就想换个位置试试。等他找好地方,然后再次抛竿时,鱼线挂上了头顶上的高压线,强电流瞬间传遍赵某全身,就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直挺挺倒在地上。 法院查明:2024年12月28日,赵某在濉溪县临涣镇某村进行垂钓,附近设有高压电线,赵某在移动过程中触电。12月28日11时1分,濉溪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有人倒地需要救助。后经查赵某因电击非正常死亡。高压线路系某供电公司铺设,案涉事件发生时高压线下设有警示牌载明“高压危险,禁止钓鱼”的标志。 无过错责任,这种认定公平吗? 经认定,原告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161236.25元。最终,法院判决:某供电公司赔偿赵某家属共计348370.8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