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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辆电动车在正常行驶途中发生剐蹭,其中一名电动车车主瞬间摔倒在地,身体受到

上海,两辆电动车在正常行驶途中发生剐蹭,其中一名电动车车主瞬间摔倒在地,身体受到磕碰,车辆也有轻微损坏。而肇事的电动车主只是回头看了一眼,便迅速驾车逃离现场,留下受伤车主独自在原地。   (来源:法治进行时)   就在伤者无助之时,一位路过的好心人主动上前,将其搀扶起身,贴心询问伤情,并热心提议“要不要报警处理”。面对好心人的帮助,受伤车主却满是无奈与失望,叹了口气说道:“他都跑掉了,报警也没用,找都找不到。”   在不少人的固有认知里,非机动车剐蹭逃逸,涉案金额小、现场痕迹少,警方很难追查,最终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可这一次,上海警方用行动彻底颠覆了这一想法。   群众的诉求就是执法的方向,上海警方在接到相关线索后,高度重视这起看似轻微的肇事逃逸案件,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民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公共监控、走访周边目击者、排查车辆轨迹等方式,快速锁定了肇事逃逸的电动车驾驶人林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交管部门,面对确凿的证据,林某对自己剐蹭他人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上海警方对林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因超车妨碍被超越车辆行驶,罚款30元;因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罚款1500元,两项处罚共计罚款1530元。同时,警方依法责令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受伤车主的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合理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从伤者觉得“报警无用”,到警方快速破案、依法严惩,短短时间内,这起逃逸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给了受伤车主一个公道,也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