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一名副教授,在租房签约后,想要反悔,他拿出1000元给地产中介,想要省免1.6万佣金,中介上报公司后,ICAC控以提供利益罪。 在法庭上,副教授表示“在内地…如果两个人相互也有一点交情….直接私了,根本不用让公司知道,我可能还是更习惯像内地那种处置方式….香港什么都一板一眼,我觉得真的没必要。” 裁判官表示,这名副教授并非刚到香港,而且在港定居多年,质疑他为何不用香港的准则,直指说法很荒谬。 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囚4.5个月。 被告准以2万元保释等候上诉,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等。 来源香港“01新闻”(HK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