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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带着同居2年的女朋友参加酒局,完事后,醉酒的女朋友情绪激动,多次催促

上海,一男子带着同居2年的女朋友参加酒局,完事后,醉酒的女朋友情绪激动,多次催促男子去洗漱。男子被催烦了,吼了女友两句。谁曾想,男子洗漱时,女友竟然选择了跳楼。 那扇窗是在凌晨三点被曾某发现的。门户大敞,凛冽的寒风如脱缰野马般长驱直入,带着刺骨的冷意,肆无忌惮地往屋内猛灌,令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刚从浴室出来,脸上的水还没擦干。客厅空了,女朋友不见了。往下看了一眼,人已经躺在血泊里。 张某和曾某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郎才女貌,很快住到了一起。日子过得还算安稳,下班晚了张某会亲自下厨,曾某受了委屈她也跟着心疼。 出事那天晚上,俩人和几个朋友喝酒,都喝了不少。散场归家,张某酩酊大醉。甫一进门,便似开启复读之态,不住地催促曾某去洗漱,言语间毫无停歇之意。 “赶紧洗,臭死了。” 曾某被念叨得火往上顶,没忍住吼了一句:“烦死人了!催什么催!” 然后他就进卫生间冲澡去了。 几分钟的事。等他出来,人没了。 警方认定是自杀,排除刑事案件。 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人是在你家喝的酒,是在你的屋檐下跳的楼,你的话就是推了她一把。 曾某觉得自己挺冤。张某以前也拿自杀威胁过他,他以为只是气话,谁能想到这次成真了? 在法院的视角下,情况并非如此。法院秉持着公正严谨的态度,有着自己独立且专业的判断,不会依从于其他观点。 判决书写得很清楚:曾某是张某的同居男友,还是当夜的同饮人,法律责任摆在那儿。明知张某情绪濒临崩溃,不仅没有安抚,还继续刺激,刺激完就把人扔下不管,独自去洗澡。这不叫过错叫什么? 69万,换一条命。 这数字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替曾某喊冤:吼两句人就没了?这钱也太好赚了。更多人觉得活该:你把人带出去喝酒,带回家坠楼,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你的。 可仔细想想,这事哪有什么赢家。 张某走了,她的问题自己买单。曾某活着,余生都要背着这笔债和愧疚。 法律能算清责任,却算不清那段关系里早埋下的暗雷。两年的甜蜜挡不住一杯酒后的几句争吵,挡不住独自走进浴室的那几分钟。 法院判的是民事赔偿,可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是:亲密关系里的照管义务,原来不是说说而已。当对方处于醉酒等失去自控的状态,你不能撂挑子。 这就是代价。不是用钱能衡量的那种。 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做,可当时当刻,有多少人真能压住那口气? 信息来源:浪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