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在玉器店看中一只价值百万的手镯,店员提醒她不要拿托架,要拿手镯,女子不听,结果玉镯磕到玻璃上裂了。经过鉴定,镯子损失价值为36.5万,女子狡辩说,手镯可能本来就有裂,而且这么贵的手镯,店员没有亲手递给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个责任不应该由她承担。最终一审这样判。 新疆乌鲁木齐的一家玉器店内,女子进店选购时,一眼相中了柜台里一只标价近百万元的翡翠玉镯,这类高端玉器本就属于易碎贵重品,商家日常摆放和接待时都会格外谨慎,可偏偏在试戴环节,意外毫无征兆地发生了。 女子想要上手试戴感受质感,店员见状立刻上前做出明确提醒,反复告知她拿取的时候不能抓着托架,一定要直接握住手镯本体,避免托架晃动导致玉镯滑落。 按理说,面对价值不菲的易碎品,正常人都会格外小心,可这名女子并没有把店员的提示放在心上,依旧按照自己的习惯伸手去拿托架,试图连带托架一起拿起玉镯。 也就是这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动作,让玉镯瞬间失去稳定支撑,从托架上滑落下来,重重磕在了柜台的玻璃台面上,等众人反应过来捡起时,玉镯表面已经出现了清晰的裂纹,原本完好的珍品瞬间受损贬值。 事发之后,双方第一时间就赔偿事宜协商,可分歧越来越大,根本没法达成一致。商家这边认为,女子无视专业提醒、违规操作导致玉镯损坏,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女子却始终不肯认账,甚至找出了两套说辞为自己辩解,试图把责任推给商家。 她先是声称,玉镯磕出的裂纹很可能是本身就存在的暗裂,只是之前没显现出来,自己的磕碰只是巧合,并非直接诱因;紧接着又提出,这只玉镯价值上百万,属于超高价值商品,店员没有亲手递到她手里,也没有做好更周全的防护措施,没有尽到对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这笔损失不该由她来买单。 为了精准界定损失金额,双方共同委托了专业的珠宝鉴定评估机构,对受损玉镯进行价值定损。经过权威鉴定和市场估值,机构给出了明确结果:这只玉镯因裂纹造成的直接损失价值为36.5万元,这个数字也成了后续纠纷的核心依据。 即便有了客观的定损结果,女子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拒绝按照定损金额赔偿,商家无奈之下,只能将女子以及当时陪同她进店、还做出过担保承诺的同行人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划分责任、判定赔偿金额。 案件进入一审审理阶段,法院并没有偏听任何一方的说辞,而是结合事发经过、现场证据、鉴定报告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逐一梳理双方的过错程度。 法院首先查明,女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面对近百万的易碎玉器,本身就负有高度的谨慎注意义务,她明知店员有明确提示,却执意违规拿取托架,这一行为是导致玉镯掉落受损的直接原因,主观上存在明显的重大过失,这也是整个事件的核心诱因。 针对女子提出的玉镯原有暗裂的说法,法院审理后认定,女子全程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玉镯在事发前存在隐性瑕疵,鉴定报告也明确裂纹是本次磕碰造成,因此该辩解缺乏事实支撑,不予采纳。 而对于女子指责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观点,法院也做出了客观认定:商家在店内设置了软垫防护,也及时进行了口头安全提示,已经履行了基础的安全保障义务,只是针对这类超高价值玉器,没有采取店员亲手递送、全程辅助试戴等更严格的防控措施,风险防范上存在轻微不足。 结合双方的过错占比,法院最终做出了责任划分,按照9:1的比例承担损失,也就是女子承担90%的主要赔偿责任,商家自行承担10%的次要责任。 按照36.5万元的定损金额核算,女子需要向商家支付32.85万元的赔偿款,同时,当时陪同女子进店的同行人,因此前做出了一般保证承诺,需要在女子名下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承担对应的补充担保责任。 这起看似小众的消费纠纷,其实藏着很多人日常购物时容易忽略的细节,贵重易碎品的试戴、拿取,从来都不是个人随意操作的小事,一句提醒、一个动作,都可能牵扯到巨额赔偿。 很多人遇到类似情况,总会下意识想把责任推给商家,可法律层面的权责划分,从来都是以事实和过错为依据,不是单凭个人说辞就能改变的。 目前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双方也需要按照判决结果履行对应的义务。 其实生活中类似的消费纠纷并不少见,有人觉得商家定价高就该担全责,有人觉得消费者无心之失不该赔这么多,那你觉得,法院这样的责任划分和赔偿判决,是否合理?如果是你在试戴贵重物品时,会严格遵守商家的提示操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