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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档案的角落里,卢广义这个名字创下了一个至今无人打破的纪录——五次越狱,

在我国司法档案的角落里,卢广义这个名字创下了一个至今无人打破的纪录——五次越狱,有罪服刑加上逃亡时间累计超过四十年,堪称中国越狱史上的一个特殊标本。 这个陕西咸阳人的人生转折,始于1963年那桩改变他一生的盗窃案。 那年,十八岁的卢广义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他自己坚称,犯罪时只有十五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法律本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他对判决不服,不停地写申诉材料递上去,希望法院能重新认定他的年龄,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然而,那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司法秩序本就混乱,他的申诉材料像雪片一样飞进法院,却如同石沉大海,积压在案头无人问津。 漫长的等待中,他的耐心被一点点消磨殆尽。 既然申诉没有结果,他决定用最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跑。 从1967年起,卢广义像着了魔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挑战高墙的权威,利用监狱管理的漏洞,前后实施了五次越狱。 第一次,他趁着夜色,用最原始的办法,徒手挖穿了牢房的墙壁,在黎明前的黑暗中钻了出去。然而自由的味道还没来得及细品,没过多久他就被追捕归案,脱逃罪给他加了刑期。 第二次,他换了路数——装病。他躺在监舍里哼哼唧唧,等狱医把他带到医务室看病时,趁看守不备,撒腿就跑。可这一次的逍遥时间也没能持续太久,很快他又落网了。 第三次,他盯上了监狱里的运输车辆。他摸清了货车进出监狱的规律,在某个傍晚,趁人不注意,偷偷钻进了一辆装满货物的卡车,混在颠簸的车厢里,堂而皇之地从大门晃了出去。 第四次,他故技重施,还是利用车辆和监管上的盲区,再一次消失在高墙之外。 每一次脱逃都让他短暂地呼吸到自由的空气,每一次被抓回来都意味着更长的刑期。脱逃罪累加、之前的余刑合并,他的刑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直延长到了1991年。 可即便如此,他仍然没有收手。 第五次越狱之后,他彻底从监狱的视线里消失了,这一逃就是将近二十年。 在逃亡的日子里,卢广义隐姓埋名,像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东躲西藏。 他没有身份证,不敢和人深交,连生病了都不敢去医院,但为了活下去,他又无法完全与世隔绝,还得硬着头皮去找活干。 在逃亡的日子里,无论境遇怎么变化,无论走到哪里,他心里都十分清楚,自己始终是个在逃犯,那张逮捕令从来没有失效。 说来也怪,按他的说法,他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宿命感,好像自己和监狱之间有一种扯不断的缘分,无论逃到天涯海角,最终还是要回到那个地方。 这种心理暗示让他对逃亡始终缺乏彻底的决心,甚至有人开玩笑说,他不是不想待在监狱里,而是不甘心就这么认了那个不公的判决。 1997年,卢广义的身份最终还是暴露了,再次被捕归案。 这一回,他的表现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在审讯过程中,他主动协助警方破获了其他案件,算是立了功。 法院审理他的脱逃罪时,考虑到他的立功表现,以及当年那桩盗窃案确实存在未成年判决争议的背景,最终从轻作出了判决。 他的律师费了很大力气,从档案材料中找到了能够证明他当年确实可能是未成年人的证据,但由于年代久远,相关资料缺失严重,法院最终有没有给他正式改判,外界不得而知。 有人说卢广义这一辈子就是自己作出来的,明明有申诉的渠道不走,偏偏要一次次越狱,把十年刑期硬生生折腾成了四十年。 但也有人为他说公道话,要不是当年那桩盗窃案判得糊里糊涂,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至于走上这条不归路吗?申诉材料递上去没人管,换了谁心里能服气?他有错,错在不懂法、不信法,可他最开始的委屈也是实打实的。 说白了,这人一辈子就钻了牛角尖——他想讨个说法,讨了一辈子,最后把自己搭进去了。 这个故事听着像个笑话,其实是个悲剧。 法就是法,跑是跑不掉的,可法要是让人信不过,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悲剧里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