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怀疑婆婆偷拿了孩子的零花钱,对着婆婆就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丈夫知道后,决心“教育教育”妻子,直接断了她的经济来源,也不给孩子交247元的伙食费。谁曾想,女子做的更绝,竟然不让孩子去上学了,还离家出走闹离婚。调解员上门调解,女子却口口声声说,她比丈夫年龄小,就应该多包容她才对! 马女士自从嫁给丈夫以来,便安心做起了全职太太,平日里的花销都是丈夫给他钱。 丈夫比马女士大几岁,也懂得心疼人,每个月到了发工资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给马女士转钱,马女士要是想买什么衣服了,丈夫也没有二话。 马女士对丈夫的表现也还算满意,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她的那个婆婆。 婆媳关系一直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马女士自然也不例外。再加上婆婆平时和他们一起居住,帮忙照看孩子什么的,婆媳之间的关系更是比较紧张。 这天,马女士在收拾卧室卫生的时候,发现女儿放在他那里的压岁钱不见了。 马女士怀疑是婆婆拿走的,也不问清楚缘由,对着婆婆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 婆婆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两个人吵了一架后哭哭啼啼的给自己的儿子打电话诉苦,更是吵着闹着要回家,再也不给他们帮忙看孩子了。 马女士的丈夫听完后特别生气,认为马女士的做法实在太不讲理了,于是决心给马女士点颜色瞧瞧。 正巧,孩子的班级收247元的伙食费,班里的其他同学都已经交了,就马女士的孩子没有交,老师便在群里艾特马女士以及她的丈夫。 马女士的丈夫直接回复老师:要钱给孩子的妈妈要,平时都是他负责! 这可把马女士给气坏了,虽然确实是他给老师转钱,可钱也是她给丈夫要的。 如今她给丈夫打电话也打不通,发信息丈夫也不回,他也没有工作,又能去哪里凑钱呢? 既然你无情,休怪我无义! 马女士决心以牙还牙,不给孩子交餐费,那么我就不让孩子去上学了!不仅如此,马女士一气之下还离家出走,跟丈夫闹起了离婚。 眼看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丈夫只能找来记者帮忙调解。 马女士见记者来了,一肚子的苦水就往里外倒。口口声声说,这十几年来一直都是他在家照顾孩子,没想到丈夫却这样对她! 她本来就比丈夫小好几岁,难道不应该多包容包容她吗? 丈夫也是满肚子怨言,自从结婚以来,他对马女士已经足够好,前前后后也给他花了几万块钱。可马女士是怎么做的?竟然还骂母亲,说母亲偷拿压岁钱。 那些压岁钱大部分都是母亲给孩子的,怎么可能给完孩子之后又给拿回去了? 记者也听出来两口子闹矛盾的根源,于是便找到孩子,不过你那些压岁钱到底是不是他拿的? 孩子承认,那些压岁钱不是奶奶拿的,而是他拿出去花了,而且这件事情,马女士也知情。 当记者把这件事情告诉给马女士时,马女士却不相信,认为一个孩子不可能一下子花3000多块钱。 好在经过记者的调解,双方也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丈夫更是当场表示,只要马女士愿意好好的跟他过日子,就算把他身上的肉割了去,他都愿意。 一个家庭的支撑,绝对不是靠着一个人的付出。只有两个人齐心协力,才能把一个家庭经营好。 作为妻子可以没有工作,也可以没有收入,伸手向丈夫要钱也无可厚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最起码应该做到对丈夫体谅,对丈夫理解。 而丈夫也应该想明白一点,在外面打工挣钱虽然辛苦,在家照顾一家老小的妻子,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轻松,两口子仅仅是分工不同而已,对于这个家的付出都是平等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马女士和丈夫因为247元的伙食费而闹了矛盾,甚至要提起离婚,其实这根源根本就不是钱的事情,而是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不让孩子去上学,仅仅是马女士的一个筹码而已。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