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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东吴银泰百货里,有家叫北步园的火锅店,最近被人拍了一张照片发到网上。

浙江湖州东吴银泰百货里,有家叫北步园的火锅店,最近被人拍了一张照片发到网上。 照片里,店门口立着一块红色牌子,上面写着几行字:“递上烟草,小小心意,愿君安好,饭后一根烟,抓起就吃,莫客气。” 牌子右上角别着一包已经拆开的香烟,旁边还放着糖果和橘子。顾客吃完饭要走,可以自己拿。 发照片的人说,看到这个感觉很不舒服。 这话一出,评论区就炸了。有人说“吃完饭和抽烟有什么关系,营销让人不适”,有人问“这看起来像是在商场,这家店是鼓励在室内吸烟吗”。 送糖果送橘子,顾客开心。送烟,这就变味了。 记者看到这事之后,打电话给火锅店。接电话的是个店员,她说“我们是弄了这个活动”。记者想接着问,她话锋一转:“我们做的活动又没说在室内吸烟,要不你等会打电话过来,我们店长还没来。” 说完就挂了。 这一挂电话,耐人寻味了。店员既然接电话,肯定在店里。店长不在,她说不清楚活动的事,但至少知道这个活动存在。她之所以急着挂,恐怕不是因为“店长没来”,而是知道这事儿站不住脚,不愿意多说。 记者又打了商场电话。东吴银泰百货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是无烟商场,之前不知道这个事,马上去看看。 商场说不知道,火锅店说“弄了这个活动”,这中间就差了一个“报备”的环节。在商场里做活动,特别是涉及到烟草这种敏感东西,不跟商场打招呼,牌子就立起来了,这是火锅店自己拍的板,还是觉得这事儿不叫个事儿? 记者又给银泰全国客服打了电话,对方说帮忙核实,24小时内回复。之后记者再次打给火锅店,这回接电话的是店长。 店长的态度跟之前那个店员完全不一样。他说,这是店里为吸引顾客准备的活动,放的时候没考虑这么多,刚刚商场的人已经找过我了,已经把牌子撤掉了。 从“我们弄了这个活动”到“没考虑这么多”,再到“牌子撤了”,整个过程也就半天时间。 但牌子撤了,事情就完了吗? 火锅店为什么想到送烟?这个逻辑值得琢磨。 火锅店搞活动,送点小东西吸引顾客,这很正常。送糖果、送橘子,顾客高兴,成本也不高,大家都开心。但送香烟,这就不是“大家都开心”的事了。 店员刚开始那句“我们做的活动又没说在室内吸烟”,其实是给自己找补。她心里清楚,在公共场所发烟,不管是不是让顾客在店里抽,都是踩线的。所以才急着撇清:我们只是送,没说让在这儿抽。 但问题恰恰在这里——送烟本身就是问题。不用等到有人点着了抽,牌子竖起来、香烟摆出来那一刻,就已经在公共场所宣传烟草了。 《广告法》第二十二条写得很清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把香烟摆出来当“小小心意”,这算不算变相的烟草广告?烟草专卖局之前就有过解释:把卷烟当奖品、当促销品,都属于变相的烟草广告和促销行为。罚款不轻,二十万起步,最高一百万。 火锅店可能觉得,我这是免费的,又不是卖,不算广告。但“免费送”恰恰是促销的一种方式。牌子立在那里,香烟摆在那里,顾客进店之前就能看到,这就是在公共场所宣传烟草。 而且这还不是街头小店,是在商场里。商场号称无烟场所,结果里面一家火锅店公然摆着香烟发福利,这事儿要是没人举报,商场知不知道?还是睁只眼闭只眼? 店员一开始挂电话,恐怕也是知道这事儿站不住脚。店长后来出来说“没考虑这么多”,这个解释听着就有点敷衍了。在商场里立牌子发香烟,这么大的动作,怎么可能“没考虑”? 现在牌子撤了,烟也不送了,但糖果和橘子还在。商家做了个折中处理,既回应了舆论,又保住了“送福利”这个噱头。 可送糖果和送香烟,性质能一样吗?糖果谁都能吃,烟是烟草制品。把烟和糖果放一块儿当“小心意”,这本身就是在把香烟日常化、无害化。 火锅店做活动想吸引顾客,这个心思谁都能理解。但为什么非得用香烟?是觉得别的福利不够有吸引力,还是觉得“饭后一根烟”这个场景跟火锅特别搭? 这里面其实有个认知偏差。商家觉得送烟是“小小心意”,顾客拿到手也高兴,觉得占了便宜。但高兴归高兴,这不妨碍它本质上是在公共场所做烟草促销。商家拿香烟当福利,图的不是顾客高兴,是话题,是流量,是“别人不送我们送”的差异化。 只是这个差异化,踩线了。 截至记者发稿,银泰方面还没有给回复。商场到底知不知道这个活动,没人说得清。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在无烟商场里搞送烟活动,牌子都立到门口了,商场说“不知道”,这个“不知道”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你觉得商家送香烟这个活动,是真的“没想那么多”,还是明知道有问题,想打个擦边球试试? 来源:江南都市报、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