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男子在21年前被越南妻子感染了HIV,几年后,妻子便离世了,留下两个孩子。可这两个孩子又相继被感染,小儿子因为服药依从性差,在2020年也离开了人世。现在就只剩下男子和他的大儿子,两人都身患疾病,只能依靠年迈的父母供养,自己只能做些轻松且无需与人接触的事,比如放放牛、种种菜。平时在村里,大家都对他们冷眼相待,看到他们都躲着走,就连想理个发,店家都不愿意接待,生怕被传染。男子现在追悔莫及,却又无力改变现状。 男子生活在贫困山区,20多年前经济不发达,村庄也相对闭塞,因此想娶上媳妇十分不容易。 本村的女子都不愿意留下,都想去更大的世界看一看、闯一闯,所以愿意留下的女子极少,能够看上男子的更是少之又少,甚至没有。 男子的父母为儿子的婚事忧心不已,后来好不容易为他娶了一位越南女子做老婆。 男子满心欢喜,不管是哪里的女子,只要能安心跟自己过日子就行。 婚后,两人相处得很好,感情日渐升温,妻子很快便怀上了宝宝。 可谁知道,男子此时身体出现异常,总感觉浑身不舒服、没有力气。 父母看到后,起初以为是男子和妻子感情太好所致,可后来越看越不对劲,便让他去医院检查。 检查后才发现,他已经感染了HIV。男子除了妻子之外,从未有过其他异性伴侣,他怀疑是被妻子传染,于是要求妻子也做检查,结果确实如此。 这可怎么办啊? 父母得知消息后愁眉不展、后悔不已,当初真不该为儿子促成这门亲事,可如今悔之晚矣。 事情已经发生,大家只能开始服药治疗。 男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但妻子的情况相对严重,生下两个儿子后没多久,便撒手人寰了。 爷爷奶奶看着两个小孙子,强忍着悲伤振作起来,儿子已经这样,只能好好照顾两个孙子,也算是后继有人。 谁知道没过几年,两个孩子也被查出感染了病毒,爷爷奶奶瞬间如遭晴天霹雳,男子更是痛心疾首。 可这件事又能怪谁呢? 当初自己急于结婚,父母为了让他尽早成家立业,才花大价钱娶了媳妇,可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大人承受能力强一些,可两个孩子是无辜的啊。 大儿子比较懂事,愿意听从叮嘱,一直认真服药。 但小儿子十分排斥,不愿意配合治疗,最终在2020年离开了他们。 现在家里只剩下男子、大儿子,以及年迈的父母。男子患有贫血,身体极差,根本无法外出务工,只能在家放放牛、种种菜。 大儿子的情况和他差不多,也干不了重体力活。 身体上的折磨已经让他们痛苦不堪,而村民们的冷眼相待,更让他们心寒不已。 平时几乎没人愿意和他们说话,大家看到他们都会绕道走,生怕被传染。 头发长了想去理发,村里的理发店都不愿接待,生怕理发过程中被感染。 听着51岁男子的讲述,大家既心疼又无奈,想到他的孩子,更是感到惋惜与无助。 男子最放心不下的,是自己年迈的父母。父母好不容易将他养大,为他娶妻生子,如今还要承担他和儿子的全部生活开销。 他不知道父母还能支撑多久,如果父母不在了,他和儿子又该何去何从?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谁之过啊? 从整件事情来看,这名51岁的男子、两个孩子以及年迈父母都没有过错,越南妻子存在主要过错,男子一家是无辜受害者。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艾滋病属于重大疾病,妻子婚前隐瞒病情,违反了法定告知义务。 同时《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也明确,感染者应当将感染事实及时告知性关系者,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传染他人,妻子未履行该义务。 关于婚检与潜伏期,HIV存在窗口期,窗口期内常规检测可能无法检出,但潜伏期是可以通过专项检测查出的。 当年若未强制婚检、未做HIV筛查,或女方处于窗口期,确实可能漏检,这也是悲剧发生的客观原因。 从法律上讲,男子无任何过错,他无其他异性接触,对感染完全不知情,更无传播行为。 两个孩子是母婴传播导致,完全无辜;父母为儿子成家,同样无过错。 妻子隐瞒病情致丈夫、孩子感染,已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妻子已离世,无法追责。男子一家只能依法享受艾滋病救治与社会救助,村民的歧视行为虽不道德,但不构成违法。 男子的遭遇令人同情,他自始至终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