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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会算计了!上海,离异女子和小13岁男子结婚,婚后骗男子说,女儿要换到好学校。男

太会算计了!上海,离异女子和小13岁男子结婚,婚后骗男子说,女儿要换到好学校。男子被爱冲昏头,说服父母把家里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子过户给了他。才过4天,男子又瞒着父母把房子99%的份额转给女子以表忠心。没想到,俩人同居不到半年,女子就提离婚,离婚时半字不提房子,等离完6个月,直接拿着房产证告到法院要又把千万房产吞了。法院最终这么判。 2018年3月份的一天,李琳外出时去搭顺风车,在车上偶遇了同为打车的刘亮。 36岁的李琳温柔漂亮,举止投足落落大方,很快就吸引了刘亮的注意力。 通过聊天,刘亮才知道,李琳是干房产销售的,刘亮告诉李琳自己刚队伍不久,在证券公司做销售。 一路上两人聊得很开心,下车的时候,刘亮主动要了李琳的联系方式。 在之后,刘亮有事没事就找李琳聊天解乏,渐渐熟了之后,李琳告诉刘亮,自己离异带着一个女儿。 听到李琳已经离婚,这让刘亮心中有一点欣喜,刘亮没有谈过女朋友,李琳成熟稳重的外表和儒雅的谈吐让刘亮心生爱慕。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了一起确定恋爱关系,随着交往的深入,李琳得知,刘亮的父母虽然只是普通的职工,没有高收入,但是他们老房子拆迁后,分得2套房子。 刘亮家的两套房子中,小户型的往外出租,租金补贴家用,大房子刘亮和父母住着,价值1000多万。 李琳得知这些情况后,对刘亮更加上心,交往奔着结婚而去。 2019年1月份,李琳和刘亮背着双方父母领了结婚证,不过,虽然他们领证了,但是还是各自住在父母家,因为李琳说不想和刘亮父母同住。 结婚后不久,李琳提出,她女儿想要换到更好的学校读书,让刘亮帮忙把她们母女的户口转到刘亮家,并提出最好能占有房子份额。 看李琳诚恳善良的样子,刘亮当即同意了,他说他会想办法,很快给李琳一个满意的答复。 刘亮回家后,就跟父母提出,让他们把房产过户给自己,起初刘亮的父母不答应,怕他被骗,但是在刘亮软磨硬泡下,加上刘亮告知他们: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 刘亮父母同意了,2019年7月13日,两位老人把房产份额全部过户到刘亮名下。 办完这一切后,才4天时间,刘亮为了表达自己对李琳的爱,竟然跑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把99%的份额过户到李琳名下,自己只留了1%的份额。 李琳得到房产后,为了报答刘亮对自己的爱,两人到外面租房同居生活。 本以为从此两人甜甜蜜蜜,幸福到老,万万没想到,才同居6个月就分道扬镳了。 不久后,李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不过她没有提到关于房产的事,刘亮舍不得这段感情,没有同意离婚,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两人达不到离婚的地步,没有支持李琳的请求。 可李琳没有放弃,一年后,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流量看李琳去意已决,心灰意冷之下,同意了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万万没想到,离婚半年后,李琳竟然拿着99%的房产份额,把刘亮起诉到法院,要求按持有份额分割房子。 刘亮傻眼了,他没想到李琳这么会算计,刘亮的父母更是捶胸顿足,可又无能为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房产证上写着女方占99%,但不能只看登记,得看实际情况。房子是男方父母一辈子的拆迁房,女方一分钱没出;两人结婚没多久,实际同居才半年,明显是冲着财产来的。 而且这种婚内赠与本来就是奔着好好过日子去的,不是白送。加上双方没有正式书面约定,女方全程只谈钱不谈感情,法院根本不认可她要99%份额的说法。 最终判决:房子还是归男方所有,男方只需要补偿女方50万元,女方要配合把产权改回去。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规定。 结合本案,男方将父母拆迁所得房产99%份额转给女方,既没有书面财产约定,也未充分协商,不能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该赠与是以婚姻长久存续为目的,并非无偿赠与。 而且双方同居仅半年、女方对房屋无任何出资贡献,利益明显失衡,法院据此不支持女方按99%份额分房,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50万元。 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以为靠几句甜言蜜语就能骗走千万家产,从头到尾只认钱不认人,半点感情都没有。最终算盘落空,只拿到一点补偿,真是大快人心,这种只想捞钱的算计注定不会得逞。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