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四年级小男孩,上课的时候跟旁边的小朋友发生了矛盾,当时二人起了争执。上课的老师没有规劝,而是把两个小朋友拎起来,让他俩站到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互相打对方50次。两个小朋友继续打人、老师则在一旁拍照、底下的同学全程围观。放学后,其中一个小朋友回家,从家里的顶楼掉下来离开人世。 家长说:我们不要赔钱,我们要个说法,我们要求立案。 浪涨新闻3月2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事情发生于河南的某个学校里。 当时,四年级的孩子们正在上课,有两个男孩子上着上着,突然就在课堂上打起架来。 上课的老师内心非常生气,他准备想个方式来“教训”一下这两个孩子。 老师的处理方式是,让这个两个男孩站起来,然后走到讲台上。 两个孩子也不知道老师想要怎么惩罚自己,都乖乖的站起身,慢慢的往前走。 没想到,走到讲台旁边的时候,老师竟然让两个男孩站到教桌上去。 两个孩子面面相觑,没办法,这是老师的指令,只能爬上了讲台。 爬上去之后,老师说:你俩互相打对方,每个人打彼此50下,现在就打。 听到老师的话之后,孩子非常害怕,毕竟这是在课堂上,底下还有几十双眼睛盯着自己的呢,这样做,自己也受到伤害、对方也会被伤害、同时脸都要丢尽了。 然而,老师并没有要放弃,他就是要用这个方式来惩罚面前的两个男生。 “啪啪~”两个孩子只能照做,开始动手打对方。 两个孩子很快就被对方打的要哭起来。 而老师不仅不阻止,还拿起手机,给两个孩子的行为,拍摄了全程。这种委屈,咱们换位思考,换做是各位,你们愿意去做吗?你们作何感想呢? 惩罚结束,老师让两个男生下去,回到课桌上继续听课。 而其中的一个男孩早就低下头,蒙着脸,内心非常纠结,孩子的内心在想什么,他在心里暗暗下着什么决心,或许,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傍晚放学了,男孩回到家闷闷不乐,爸爸妈妈还以为孩子跟平时一样,放学回来、吃饭写作业,丝毫不知道,孩子今天在学校里遭遇了什么。 晚饭过后,爸爸妈妈发现孩子不见了。 没过多久,全家在楼底下找到了孩子,但是男孩早就没有了呼吸。 看这样的情形,孩子应该是从家的楼顶坠落下来的。 家长这才发现不对劲,因为男孩回家之后就情绪不对,他们立刻跟学校联系,跟孩子的同学联系,这时才得知,孩子今天在学校遭遇了很痛苦的事情。 没有前因,哪有后果? 男孩的家长悲痛欲绝,带着孩子去讨要道理。家长的意思很坚定:“我们不要钱!我们不要赔偿,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如今,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且保证,后期会给家长一个答复。 本应该在阳光下奔跑嬉闹的年纪,却遭遇了一场无法阻止的羞辱,然后还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实在是令人揪心。 始作俑者,当事老师,无法逃离责任。 这位涉事老师,其行为已经严重事失职,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学校也难辞其咎。 根据《教育法》规定,从事教育行业者,需要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如果后期调查结果发现,教师行为确实过分,可以根据《刑法》规定,对老师采取强制措施,因为孩子的离开,跟老师的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在没有征得学生、以及家长的同意下,不可以随意拍摄、传播未成年人遭受侮辱的画面。 让孩子当众互相打对方50下,已经对孩子造成人格侮辱。这位老师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侵犯隐私权和人格权。 另外,学校这块也存在管理失职。根据《民典法》规定,学校需要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保证学生在校期的安全,有义务制止暴力,保护学生安全。 但是,有不少家长反应,此前这位涉事教师已经有体罚被投诉的情况,校内也有记录,但是学校却没有对这位老师进行处理。 由此可见,校方监管缺失,已经形成了协同性失责。之前被投诉过,如今72天后又继续授课,甚至这次还犯下如此侮辱人的事件。老师跟校方,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