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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离婚后将10岁女儿养大,岂料,女儿大学毕业后,扭头跑去北方和母亲生活

上海,一男子离婚后将10岁女儿养大,岂料,女儿大学毕业后,扭头跑去北方和母亲生活,还与父亲断绝了来往。20年后男子因病去世,将所有财产和价值480万房子留给了现任妻子和孩子,岂料,女儿突然跑来要分遗产,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老侯当年离婚时,身边人都劝他,一个大男人带个十岁的闺女,往后日子会很难。他没听,硬是把女儿小侯留在了身边。那些年,他又当爹又当妈,白天在单位忙活,晚上回家还得盯着孩子写作业。 小侯也算争气,考上了不错的大学。老侯觉得苦日子总算熬到头了。可谁想到,女儿大学一毕业,就收拾行李去了北方,投奔多年没联系的亲妈。只给老侯留了张字条,上面一句话:“我去找我妈了。”这一走,就是整整二十年。 老侯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薛阿姨。薛阿姨带着个女儿,三人组成了新家。为了照顾老侯的情绪,薛阿姨一直没敢要自己的孩子,把心思都放在这个重组家庭上。那套房子,是他们夫妻俩一起攒钱买的,写的老侯的名字,算是他们在上海安身立命的窝。 前年老侯查出了癌症晚期,住院那段时间,全是薛阿姨和继女在床前伺候。端水喂饭,擦身翻身,没日没夜地守着。薛阿姨实在看不下去,偷偷给小侯打了个电话,几乎是哭着求她:“你爸不行了,就想见你一面,你回来看看吧。”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挂了电话。 老侯临走前,眼睛一直盯着病房门,看了整整一夜。最后他拉着薛阿姨的手,气若游丝地说:“咱那房子……还有家里的钱……都留给你们娘俩。”这话当时只有家人在场听见,没来得及找外人做见证。 老侯的后事刚办完,消失了二十年的小侯突然出现了。她直接找到薛阿姨,要求分割父亲的全部遗产,说自己是亲生女儿,法律上该有她一份。薛阿姨指着她问:“你爸病得要死的时候你在哪?这二十年你连个电话都没有,现在怎么有脸来要钱?” 双方闹上了法庭,小侯在法庭上说自己有继承权,那套480万的房子必须分她一份。薛阿姨这边,拿出了老侯住院期间的所有缴费记录、护工证明,还有邻居愿意作证,证明这二十年来小侯从没回来看过父亲。 法官仔细看了所有材料,也听了双方的陈述。最后法院认定,老侯临终前的那番话,缺少法律要求的见证形式,不能算作有效遗嘱,遗产得按法定继承来办。 小侯作为亲生女儿,继承权确实还在,小侯成年后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却在父亲生病的二十年里,没给过一分钱赡养费,连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打过。而薛阿姨母女,对老侯尽了主要的扶养和照顾义务。 根据这个情况,法院判决那套480万的房子,先分出一半给薛阿姨,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她的份额。剩下的一半属于老侯的遗产,由薛阿姨、继女和小侯三人继承。在分配时,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薛阿姨母女予以多分,对小侯予以少分。 最终算下来,小侯只拿到了遗产中很小的一部分,大概七十来万。那套房子,主要还是归了薛阿姨母女。 这个判决在情理之中,亲情这笔账,不是单方面的索取。血缘给了你继承的资格,但你能分到多少,得看你付出了多少。 那些在父母需要时缺席的子女,不能指望在父母离开后,还能理所当然地拿走一切。家之所以是家,不是因为那一纸血缘证明,而是日复一日的陪伴,是病榻前的守护,是困难时的担当。 老侯用十年抚养女儿成人,女儿却用二十年与他形同陌路。当他生命最后时刻,守在床前的是没有血缘的妻儿。这个结局,让人心酸,也让人深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