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女子花52万元竞拍获得房屋,结果办完手续一查,房子竟然12天前就悄悄卖给别人了,如再次过户因未满两年需承担增值税等近3万元! 信息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想象一下:你好不容易在网上经过60轮激烈厮杀,以52.63万砸下了理想房,结果办完手续一查,房子竟然12天前就悄悄卖给别人了! 更气人的是,因为那12天,房子在第三人名下还没到满两年,国家规定要交5%的增值税,差不多得掏2.6万,连带附加税加起来将近3万块。 你说气不气人? 事情起源于去年5月,武汉的桂女士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上看中一套武昌的房子,页面上那张“鄂(2021)武昌不动产权证”看得她心里踏实。 她等了好几天,5月20号一口气喊了60轮,最后喊到52.63万,眼看着就是她了。 可当她满怀期待地联系拍卖公司办过户时,对方一句话直把她雷蒙了——“这证已经是废证了,房子5月8号就过户给别人了。” 这一下,不光让她拿不下房,还要多掏近3万的税。 按政策,个人买的房满两年再卖免增值税,可一看时间线,2021年拿证没问题,可5月8日那一过户,让“持有时间”在别人名下只剩12天,必须交5%的增值税,得吃个大亏。 桂女士那叫一个郁闷:“同一套房,前03秒我还能免税,过了那12天我就要被额外收税,咋就这么坑人呢?” 更揪心的是,后来她跑着去现场看房,发现墙体渗水、地板烂透,厨房的水池一碰就漏,墙上满是发霉斑点,装修更是一股老房子味,照片里那个漂亮的样子跟实物简直判若两房。 她心想,连质量都跟宣传不符,尾款一分都不想交了,直接告诉拍卖方:“这房我不买了,把我5万保证金还我!” 结果拍卖公司不干了:“不付尾款就算悔拍,保证金一分不退。”双方从微信吵到电话,最后只能把事儿搬上法庭。 深圳龙岗法院一审下来,说白了,法院给出这么几个结论:房子是真的、能过户;屋子老化渗水是事实,但桂女士没拿出证据证明影响大框架;拍卖公司确实用的是废旧证、信息有瑕疵,但它在页面上也放了不少照片,还写明“以现场为准”。 况且那房子8月份又顺利过户给新买家,说明并没什么手续障碍;再说了,页面还有税费范围和咨询电话,桂女士自己没去核实,总体来说,是她主动放弃尾款,构成根本违约。 最后,法院判她承担九成责任,拍卖方认个轻微过错承担一成,退她5000块保证金,其余不退。 桂女士对这样结果不服,已果断提起上诉。 目前二审还在排期中。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看过案卷后直言,这拍卖公司责任被压得太轻了。 按照《拍卖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一条,拍卖人必须主动、全面地披露房屋权属变动等重要信息,这直接决定了买家的成本和决策。 当年5月8号已经过户这么大事儿不及时告诉竞拍人,就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违背了法定义务。 律师建议二审一定要把拍卖公司的责任提上去,让他们承担主要责任。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网络看房就跟买保险一样,别只信网上“证照”和照片,上拍前一定要抽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一查最新产权、查封、抵押、过户记录;如果实地看房必须亲自去,别全靠图片,现场水电、墙体、地板的状况都得过目;最后,整个过程要留下聊天记录、拍卖页面截图、产权查询单据,遇到权属信息前后矛盾时,要及时提出异议并保留证据。 买房子是大事,一旦上了当,损失可不只是几万块的保证金或增值税。 总之,如果有打算网上拍房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别图一时方便,一旦出事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