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门口,人们有序地排队等着购买,一名喝得醉醺醺的男子,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队也不排,直接插到柜台前,要求店员先给他做。 店员问他:“您是点一杯还是点几杯?” “一万杯。” “一万杯?”店员当场石化,目瞪口呆地望着酒气熏天的男子。 “我就点一万杯,后面也不要排队了,你给我做,可以吗?” “可以啊。” “那就快做,做做。”男子手一挥,一副不容置疑的果断气势。 看着店员不动,男子掏出手机:“来来来,多少钱?我扫给你。” 跟他一起的同伴不忍再看他出洋相,直接推搡着他:“走啊。” 男子非常抗拒,看样子还不想走,嘴里嘟嘟囔囔:“我马上发给你。” 最终,男子被同伴强拉硬拽拖走了,结束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我要是服务员,就告诉他:“可以呀,你先把钱付了。” 1万杯奶茶,小杯是8万元,大杯是9万元,只要他敢付,我就敢做,我一家做不完,我叫全城所有的奶茶店来帮忙,两小时就做出来。 老板要是知道有这么一个大单,脸上肯定会笑出一朵花来,做了这一单,抵得上一个月的销量了。 但这种情况,只是嘴上痛快痛快,真要做起来,没那么简单。 如果醉汉全额付款了,奶茶店理论上是可以做的。 根据司法实践,醉酒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不能成为行为人免除民事责任的依据。 虽然法律上有效,但这笔订单存在着极大的“显失公平”风险。 如果醉汉第2天醒了酒反悔,奶茶店就要承担责任,不仅要全额退款补偿,还要自行承担物料损失。 因为1万杯远远超出了正常需求,法院会认为极不合理,这份合同是在当事人缺乏清醒判断的情况下作出的,明显“有失公平”。 所以听到醉汉的大话时,笑笑就行了,千万别当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