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岁男生在酒吧碰到一名比自己大6岁的女子,不仅与其发生了关系,还给了100元红包。女子再次联系男生却声称自己宫外孕,不仅流产了还切除了输卵管,报警要求男生赔偿。法院这样判! 事情过去好几年了,但四川那个小伙子大概永远忘不了2023年法院的判决书送达时的感受。 一场被索赔十二万多的官司,最终以他无需赔偿分文告终。 法律给了他公正,可那段波折的经历,恐怕成了他踏入成人世界最深刻也最沉重的一课。 时间得拉回到2023年7月,那时他刚结束高考,正憧憬着大学生活。 一通电话像冷水浇头,瞬间把他拉进了现实的泥潭。 电话是那个23岁的女子打来的,声音里没了之前的随意,只有冰冷的质问和不容商量的索赔。 她告诉他,自己宫外孕大出血,手术切掉了一侧输卵管,认定这是他那几次行为造成的后果。 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她列出一张清单,总计十二万多元。 这个数字让当时只有十七岁、毫无经济来源的小伙子脑子一片空白。 他感到慌乱,更感到一种被讹上的冤枉。 他清楚记得,那为数不多的几次接触,他们都做了防护措施,怎么最后要他负全责? 他和她算什么关系呢? 总共见过三次面,每次都是对方主动联系,甚至每次在见面之前,他都会收到一个微信红包,五十或者一百,像是某种约定俗成的信号。 这难道能算恋爱吗? 拒绝赔偿后,事情迅速升级,对方报了警,控告他强奸。 警方调查得很仔细,但聊天记录、双方陈述都指向一个事实:是你情我愿。 刑事案件不成立,警方不予立案。 刑事的路断了,民事的纠缠却刚刚开始。 协商谈崩,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他被正式告上了法庭,成了被告。 法庭上,双方的说法像两条平行线,永远对不上。 女子坚称两人是恋爱关系,她年纪大些,有收入,发红包是表达关心,是恋爱中的馈赠,绝不是交易。 她说,如果只是交易,怎么会只给这么点? 小伙子则给出了完全不同的描述。 他说根本不存在恋爱,自始至终他都是被动的。 是对方主动在酒吧搭讪,主动要微信,主动邀约,连红包都是对方主动发来,像是一种不容拒绝的邀请。 对他而言,那更像是一个刚刚成年的男孩,在年长异性过于直白的引导下,经历了一段模糊、困惑又难以启齿的关系。 这直接影响了法院对双方是否存在需要承担特殊责任的亲密关系的判断。 宫外孕,医学上称为异位妊娠。 法院在审理时,必然要借助医学常识。 这种病症成因复杂,慢性炎症、输卵管发育问题等都可能导致,在医学上极难精确追溯到某一次特定行为,更无法确定唯一的责任人。 女方的病历只能证明她确实遭受了宫外孕和手术切除输卵管的损害,这是一个痛苦的事实。 但她提交的证据,无法像链条一样,一环扣一环地证明,这个小伙子的行为就是导致这个损害的直接、唯一且排他的原因。 打民事官司,有个基本原则叫“谁主张,谁举证”。 在这个案子里,女方主张男方赔偿,那她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男方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侵权,并且这个侵权直接造成了她的损害。 很遗憾,她的证据链在这里断掉了。 她证明了损害结果,但没能证明这结果与男方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信源标注: 四川长安网:分手后女方查出宫外孕 男方是否应当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