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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喝酒惹的祸!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参加酒局时,两人都喝醉了酒,男子相对清醒。回到

又是喝酒惹的祸!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参加酒局时,两人都喝醉了酒,男子相对清醒。回到家后,男子来到卫生间洗漱时,女友突然从客厅窗户处跳下,当场坠楼身亡。事后,女友的父母悲痛不已,认为女儿之所以发生意外,原因在于男子未尽到照顾义务,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男子承担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男子承担40%的责任,即向女友父母赔偿近700000元,如何评价此案? 据红星新闻报道,曾先生和张女士是情侣关系。 2023年3月的一天,两人一同前往参加了某场酒局。期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待酒局结束后,他们返回住处。 根据楼栋里的电梯监控显示,张女士当时已明显醉酒,几乎无法独立站立,全靠曾先生搀扶。 到家后,曾先生将张女士扶到床上休息,而自己则在客厅中缓神。没过多久,张女士起身走到客厅,反复催促曾先生去洗漱。 被多次催促后,曾先生显得十分不耐烦,脱口而出:“烦死了、催什么催。”两人僵持片刻,曾向便独自进入卫生间洗漱,将醉酒的张女士独自留在了客厅。 短短几分钟后,曾先生听到窗外异响,冲出来时发现张女士已经坠楼,不幸身亡。 随后,曾先生赶紧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 经尸检,张女士体内酒精浓度极高,属于重度醉酒。 此外,警方笔录还显示,曾先生早就知道,张女士酒后曾出现过跳楼等过激行为,本应多加留意,可他当时却并未放在心上。 事发后,张女士的父母悲痛欲绝,将曾先生告上法院。二老认为,女儿与曾先生同居2年,关系很好。事发时,女儿重度醉酒、失去自理能力,作为屋内唯一的陪伴者,曾先生本身就负有对女儿进行看管、照顾和救助的义务,可正是由于他的疏忽,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他必须要为此承担责任。 对此,曾先生感到非常委屈,他表示自己在当时也喝了不少酒,且也已经安顿好了女友,女友突然坠楼本身就很异常,无法让他提前预见到,更无法进行阻止,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怎么判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以下关键的事实: 其一、张女士在当时属于严重醉酒状态,基本上丧失了对自身行为的判断和控制能力。 其二、曾先生虽饮酒,但意识较为清醒,且作为张女士的男友、同住者及共同饮酒者,对张女士的人身安全负有一定的照顾和保障义务。 其三、曾先生明知张女士酒后曾有过过激行为,却在被对方催促时表现出不耐烦及言语冷漠,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到张女士。 而且,曾先生在此种情况下,将张女士留在客厅,独自一人进入卫生间洗漱,客观上未对张女士尽到照料义务。 其四、张女士作为成年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是否饮酒及饮酒多少可控,对于其饮酒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具有清晰的认知。基于此,其仍然饮酒致醉,最终在丧失判断和意识的情况下跳楼坠亡,其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据此,法院判定由张女士本人承担60%的责任,曾某承担40%的责任,即赔偿张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67227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近70万元。 那么对于这个结果,网友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男方明知女友醉酒又情绪不稳,理应寸步不离,如今,因为他的问题出了事,赔钱是应该的。 也有人觉得,女友是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男方不该承担任何责任。 无论如何,张女士的离去是不争的事实,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又何其的珍贵! 当然,这起案件也给大家警示:生活中,共同饮酒后,对醉酒的同伴、伴侣,我们都有照顾和看护的责任,这不仅是私人感情,更是法律义务。 尤其是明知对方酒后状态危险,更不能大意,将其独自置于险境。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过量饮酒、放任情绪,最终可能付出的是无法挽回的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待此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