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因为经济拮据,于是便将目光锁定在了女技师身上,通过摩的司机的介绍,男子得知某出租屋有人在提供有偿交易,随即男子便乔装打扮一番来到了出租屋,不料进入后男子却发现自己认识女技师,无奈,男子提出向对方借钱的要求,遭拒后,男子目露凶光最终抢了1000多,归案后,在是不是入户抢劫上争议巨大。 据悉,男子吴某在33岁的时候,因为抢劫被法院判了18年,多次减刑后,吴某刑满释放,此时的吴某已经接近50岁了。 因为常年服刑,加上没有一技之长,吴某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靠着打零工为生,日子过得也是捉襟见肘。即便如此,吴某也不忘在挣了钱之后,到按摩店放松享受。 22年5月到6月之间,吴某就一直光顾一家按摩店,认识了女技师张某,两人多次发生有偿交易。 1年后,吴某因为有没了钱,加上也没找到合适的活,陷入了经济困难,甚至连网贷也没有钱还了,于是,吴某产生了抢劫女技师财物的想法。 在摩的司机的介绍下,吴某得知附近一处出租屋有人在提供有偿交易,于是,吴某乔装打扮一番后便来到了这个出租屋,结果,刚进去后就发现,女技师是之前给自己提供过服务的张某,而且张某也认出了吴某。 本以为吴某又是来消费的,谁知,吴某却向张某提出了借钱,遭拒后,吴某直接将张某绑了起来,随后将其账户中的1100多元转进了自己账户,并用这部分钱还了网贷又给自己手机充了值。 完事后,吴某扬长而去。而张某挣脱之后立即报了警,当天,吴某就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吴某因涉嫌入户抢劫被提起了公诉,并被建议量刑10年半。 然而,吴某却不承认是抢劫张某的钱财,而是表示张某拖欠自己打牌的钱,自己是来要债的。 吴某辩护人也认为,吴某充其量是非法催收债务,应该按照催收非法债务罪处理,而不应该按照抢劫来处理,即便是抢劫,也不能按照入户抢劫处理,原因是张某的出租屋是用来牟利的,是经营场所,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户。 可是,检方却表示,张某租住的房子用于生活,该房有居住功能和日常生活痕迹,可以认定案发现场为被害人居住的“户”。 吴某将张某捆绑起来并威胁,导致被害人不能反抗亦不敢反抗,由此顺利获取被害人财物,属于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法院认为,因为吴某之前来过,了解这个房屋的构造、知晓张某居住的某房间兼具违法活动场所和家居生活住所的功能。而且,事发时,现场也没有其他人,此时房屋也没有处于营业的状态。 另外,受害人为了避免被侵害,主动提议发生亲密行为,但是遭到了吴某拒绝,吴某进入房屋本身就是来抢劫的,所以,无论张某邀请其进入还是其敲门得到张某许可进入,均是以合法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 张某的邀请或者许可是受蒙骗而作出的非真实的意思表示,综上所述,足以认定吴某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 据此,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00元。 之前吴某因为抢劫被判刑18年,这次又是11年,这就意味着,吴某近30年的时间都要在监狱度过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本案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案件稍做改编,非发生在当前,仅做普法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