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主子行房时候的工具,一整晚都得守在床边,主子需要时,得赶紧递汗巾,点安神香,手脚麻溜地帮忙宽衣解带。她们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只是封建大宅门里一个会呼吸的家具,一件随时可供取用、也随时可被丢弃的活工具。 这种丫鬟制度在周代礼记里就有婢妾的说法,汉代仪礼提到陪嫁的媵婢。到明清时期江南大户人家最常见,因为宗族规矩严,要传香火又不能动正妻的名分。 丫头来源主要是三类:小姐出嫁带的陪嫁丫鬟,府里挑出来的普通丫头,还有穷人家卖进来的女儿。明清律例把她们算成主家财产,能随便买卖赠送甚至当遗产分。 地位比一般仆人稍高点,可还是奴婢,见主人得行礼,吃饭不能同桌。她们住的屋子跟主人卧房连着门缝,方便夜里随时应差,白天管梳头更衣端茶这些起居事,晚上准备的东西更多,主子办事时她们得递汗巾点香帮忙宽衣,新婚夜从床褥香炉毛巾清水到药物全得检查好。 女主人身体不方便的时候她们还得顶替侍寝,正妻靠她们盯着丈夫动向,也靠她们保家里香火,主人觉得这样省事不用给正式名分。为了不让她们生孩子乱规矩,很多通房丫鬟被逼喝带麝香红花的汤药,这些药伤身体让不少人早早没生育能力。 真怀上了,孩子一落地就抱给正妻养,生母只能奴婢身份看着自家骨肉管别人叫妈。明清笔记记载过类似,孩子算庶出地位低。 她们在家里位置尴尬,既被依赖又被防着。江南有些规矩二十五岁没抬成妾就放出府,看似给条路其实那时候年纪大了没手艺,难嫁好人家。 大多数结局是配给府里下人当老婆,或者转卖别处接着干活。年纪再大体力不行,卖身价低到不如一头牛。 整个制度就是男权下的安排,把女人当工具用,既满足家族血脉需求又护住正妻地位,还让主人行为有点监控。可对这些丫头来说就是一辈子没自由没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