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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变心咋这么快?福建,一年轻女子跟男友在外租房同居,后来意外怀孕,女子生下

一个男的变心咋这么快?福建,一年轻女子跟男友在外租房同居,后来意外怀孕,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孩。谁知道,孩子出生不久,男友就跟女子闹了矛盾、说要分手、甚至对女子动粗。之后悄悄从女子的生活中消失,还把女子的联系方式拉黑。最后男子的决定是:可以抚养孩子,但是前提是要做亲子鉴定,以后互不打扰,各过各的。 浪涨新闻3月21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年轻的小张少不懂事,遇到男朋友吴先生,还以为眼面前的这位男子靠谱呢,谁知道后期变心竟然这么快。 小张跟男友恋爱了将近一年,同居期间,二人没有做好措施,小张意外怀孕了。 面对这个孩子的到来,男友吴先生一开始还是挺上心的,也同意生育小孩,之后两个人也一起照顾这个孩子。 小张就决定给吴先生将孩子生下来,看到小张要住院生产了,吴先生专门把房子租到了医院附近,为的就是方便照顾女友。 生完孩子之后,吴先生也拿出了两万元,用于生育、孕产期各类的开销,这个时候两个人的关系还算不错。 谁知道,女儿生下来之后,二人就开始闹矛盾,一开始主要的纷争就在于:孩子将来的抚养权归谁,毕竟,还没结婚嘛。 谁想到呢,激发矛盾后,两个人先是争吵,后来是争执,最后吴先生竟然动手了,直接殴打了小张。 根据小张提供的照片可知,身上确实被男友打的留下了痕迹。 被打后,小张无法忍受,直接就报了警,也找了相关部门过来介入协调、讲理。 谁知道,调解之后,让吴先生更加气愤,他认为这件事曝光后,他的脸面都没了。自此之后,矛盾就更大了。 小情侣俩这日子过的,时不时的就是吵吵闹闹,虽然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几乎也是纠纷不断。 到后来,吴先生干脆就把小张母女俩给抛弃了,他直接就脚底抹油溜走了。 还把小张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给切断、删除,完全失联。 面对吴先生的不管不问,小张也是很痛苦,经常就是抱着女儿大声痛哭,作为未婚的、单亲妈妈,她将来该何去何从呢? 这一次,小张又再次报了警,希望帮忙找回男友的同时,也约定让他承担一定的责任。 找到吴先生之后,他还是回避抚养孩子的问题。之后,小张又跟吴先生的父母取得联系。 男方父母表示,小吴也不是不想要这个孩子,他也会担负经济责任,但是前提就是,要去做亲子鉴定,确定这个孩子就是他的。 做完亲子鉴定之后,确定小张的女儿,也的确就是吴先生的孩子。吴先生以及他的家人都表示,不会再逃避责任了。 之后,吴先生跟小张也签订了协议,之后互不打扰、也不会互相诋毁,吴先生会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跟义务。 另外,因为吴先生同居期间经常殴打小张,考虑到他有暴力行为,小张会自己将孩子带在身边抚养。 根据《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 另外,法律也有规定,男方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物父亲,即便不直接抚养子女,但是也必须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案件中的男子吴先生,在未婚生子后玩消失、逃避抚养小孩的责任,这个是完全不可行的,其法定义务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反而要面临法律严惩。 当小孩出生之后,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结婚、是否共同生活,男方作为生父,必须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即便双方分手了,《民典法》也有多规定,法律不会因父母关系破裂,而牺牲孩子的利益,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被善待,父母需要担负责任。 父母对于小孩的责任,从来都不是“可以选择的”,而是属于“必须承担的”。 还有就是吴先生的暴力行为,女友给他生下孩子,他却经常殴打女方,不仅涉嫌违法,还可能构成家庭暴力,甚至还要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伤害等方式侵害对方身体,这个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即便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只要共同生活了,还生育子女了,那么就会认定为具有家庭成员关系,或者共同生活关系,男方的殴打行为,适用于家暴的相关法律条款。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男方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处以拘留、且罚款。如果造成女方轻伤了,还要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被处以刑事判刑。 变心就变心了,但是不要暴力相对,孩子是男方的,该承担的抚养责任,一丝都不能落下。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