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鱼休眠”?这是在给消费者投毒! 央视财经的这则调查,看得人脊背发凉。 重庆、山东临沂、安徽宿州……多地水产市场的商贩,为了让活鱼在运输装卸时“老实点”,往水里倒的可不是什么“助眠神药”,而是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家、无许可证,成分里明晃晃地写着丁香酚,有的甚至可能含有工业酒精、甲盐。 工人几瓶盖倒下去,鱼瞬间瘫软,进入所谓“休眠”状态。等运到目的地,再充氧“唤醒”,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鲜鱼就这么端上了消费者的餐桌。 好一个“休眠”,好一个“复苏”。这套操作,简直是把活鱼当成了可以随意开关机的机器。可问题是,鱼不是机器,消费者更不是傻子。 报道里说得清清楚楚:丁香酚在鱼体内完全代谢,至少需要48小时。请问,从鱼贩子的桶里到批发市场,再从市场到菜场摊位,最后到消费者手里,有几个环节能凑够这48小时?绝大多数鱼,从“被休眠”到“被下锅”,恐怕连24小时都不到。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消费者买回家的那条“活鱼”,看着在池子里游得欢,实际上体内还残留着未经代谢的丁香酚。一口一口,全进了人的肚子里。 丁香酚是什么?它是我国《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明确规定有限量标准的物质。虽然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标准里,丁香酚在特定条件下可作为麻醉剂用于水产运输,但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守休药期。而在我国,这类物质的使用远未形成规范,更别说这些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了。 而更让人愤怒的是,这根本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赤裸裸的利益算计。 商贩们为什么这么干?原因简单粗暴、方便装卸,防止掉鱼鳞。说白了,就是为了省事、为了卖相。鱼鳞完整能多卖钱,装卸省力能少雇人,至于鱼体内残留什么、消费者吃了有没有问题,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这是典型的“成本外部化”:商贩把方便和利润留给自己,把风险和毒素甩给消费者。 再往深了挖,这套“休眠—复苏”的产业链,已经存在了多久?涉及多少市场?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 报道中提到,这些所谓的“鱼用麻醉剂”,是工人从网上买来的。网络平台公然销售,线下市场公然使用,从生产到流通到使用,整个链条几乎畅通无阻。相关监管部门,无论是市场监管还是农业农村部门,是没发现,还是发现了没管?是监管手段跟不上,还是压根就没把这事当回事? 食品安全法规定得明明白白,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这些来路不明的“麻醉剂”,既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也不是规范的渔药,往鱼水里倒,性质就是违法添加。 违法成本低,是这类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抓到一两个小商贩,罚点钱了事,根本伤不到这条灰色产业链的筋骨。只要上游的三无产品还在卖,下游的商贩还在用,消费者的餐桌就永远悬着一把刀。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老话: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道底线。现在的问题是,这条底线正在被一瓶瓶“几瓶盖”的灰色药水一点点侵蚀。 消费者是无辜的。我们去菜市场挑鱼,看的是活不活、鳞亮不亮,谁能想到这“活”可能是被“唤醒”的,“亮”可能是用药水保住的?普通人没有火眼金睛,更没有便携式检测仪。把监管的责任推给消费者,本身就是一种懒政。 所以,这篇评论的最后,我想把问题抛给相关部门: 这些网售的“三无”鱼用麻醉剂,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渠道,到底有没有人管?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水产市场日常检查,查不查水里添加了什么?对于那些明知故犯、长期使用违禁物质的商贩,罚能不能罚到他们肉疼? 活鱼“休眠”可以,但监管不能“休眠”。该行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