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死刑犯张顺兴吃完“断头饭”,微笑着和母亲告别,然而就在临刑前最后一刻,他突然大喊一声:等会,我有话说! 张顺兴1966年出生在河南偃师农村,父亲早年去世,母亲一人拉扯他长大。家里靠种地过活,收入勉强糊口。他从小帮母亲干农活,长大后娶妻生子。为了养家,他外出到建筑工地和煤矿打工,每天扛重物、干脏活,工资大部分寄回家。 1997年,他在工地与人争执,用刀将对方砍成重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减刑一年,2005年3月刑满释放。出狱后,他继续在登封附近煤矿务工,试图过上平静日子。 释放仅几个月,麻烦找上门。工友梁学文借口父亲生病,向他借钱。张顺兴把刚领到的工资约1200元全借出去。梁学文拿钱去赌博,输光后拒不归还。张顺兴多次上门讨债,梁学文先拖延,后否认借钱事实,还当面辱骂张顺兴的母亲和家人。 2005年10月25日下午,张顺兴忍无可忍,拿起一把砍刀前往梁学文住处,将其砍死。当天,他又返回洛阳偃师老家,先到64岁女子余秀莲家中将其砍杀,接着到54岁男子郭松旺住所将其砍死。 三名被害人中,余秀莲和郭松旺过去曾与张顺兴母亲有过纠纷或言语冲突。张顺兴作案后没有逃跑,当晚赶到郑州寻找在当地工作的姐姐未果,后潜回偃师。 11月3日晚,警方在偃师诸葛镇一砖场将其抓获。他对三起故意杀人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查明,他10月18日曾托工友保管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与作案工具相符。 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张顺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未上诉,判决生效。 执行前一天,张顺兴提出捐献器官的请求。执行当日,他食用最后一餐,包括饺子和清粥。见到母亲时,他隔着设施挥手示意。押赴刑场后,他跪下接受执行。在行刑人员就位之际,他扭头喊出:等一下,我有话说! 随后明确表示,死后将身上有用器官全部捐给需要的人。执法人员记录其意愿,继续执行枪决。事后,其角膜、心脏、肝脏、肾脏等多项器官被摘取,移植给六名患者,成功挽救了他们的生命。 这个案子让人看到底层生活的艰辛,也看到一念之差带来的毁灭。善良本是他的底色,却在长期忍耐和侮辱中崩塌。法律对他的判决合乎程序,三条人命必须偿还。可最后那一喊,又把话题拉回人性边界:一个人犯下重罪后,还能留下什么? 器官捐献成了他最后的举动,救了别人,却无法抹去血债。生活本就充满矛盾,有人因贫穷走极端,有人因尊严受损爆发。或许每个人都该想想,日常的尊重和关怀,能否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