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男子强奸12岁女儿,一审获刑10年】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韩国一名40多岁的男子因在其住所的主卧室内强迫10多岁的女儿进行类似性行为或强行发生性关系等性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法律界23日消息,春川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对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强奸13岁以下未成年人、利用亲属关系强奸)而被起诉的A某(42岁)判处有期徒刑10年。
A某于2022年9月至10月左右,在江原道某地区的自己住所主卧室内,将当时在客厅的女儿B某(12岁)叫进房间,强迫其进行类似性行为或发生性关系,涉嫌利用亲属关系强奸未满13岁的受害者,因而被移交审判。
据悉,他当时对B某说了类似"对不起,不要告诉任何人"这样的话。
A某的性暴力事实是在2024年12月,B某因遭受亲生父亲的身体虐待而被转移到保护设施后,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得以揭露,此后该案件调查正式启动。
被移交审判的A某一方主张:"虽然确实有过起诉事实中的行为,但当时并没有强奸。" 然而,审判庭并未接受这一主张。
审判庭指出:"被告人身为父亲,本有义务和责任照顾作为子女的受害者使其正确成长,但他却强奸了年仅12岁的受害者,从犯罪手段和内容、两人关系等方面来看,其罪行性质非常严重","被告人也没有得到受害者的原谅。"
同时,审判庭宣判称:"不过,考虑到被告人承认了大部分犯罪事实,表现出反省错误的态度,除了一次因其他类型的犯罪受到罚款处罚外,没有其他刑事处罚前科等因素,综合各种量刑条件,决定判处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