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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一壮年男子早晨8点到岗,高强度工作到深夜23点40分,连续工作16小时

辽宁营口,一壮年男子早晨8点到岗,高强度工作到深夜23点40分,连续工作16小时,第2天下午,他被同事发现猝死在宿舍,父母愤怒的跟公司索赔82万,公司却一口咬定,男子是因疾病死亡,而且是下班时间出事的,拒不赔偿,双方对簿公堂,法院的判决惊呆众人。 满先生从2013年起,就在一家公司兢兢业业工作。 说他是公司的资深老员工,一点都不为过,一个人在一个公司,一个岗位一干就是11年,真是死心塌地。 平时,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完成各项任务,深受同事们的认可。 2024年12月11日,这一天成了满先生人生的转折点。 早上8点,他像往常一样准时到岗,没想到等着他的,是一场高强度的工作。 公司安排他进行设备检修,这项工作不仅需要高度的专注力,还伴随着繁重的体力劳动。 从早到晚,满先生除了中午吃饭喘口气,一刻都没停歇,一直忙碌到深夜23点40分,累计工作时长竟达到了16小时,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加班上限。 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让满先生疲惫不堪,他的身体仿佛被抽干了所有力气。 结束后,他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到了宿舍,一头倒在床上,想着终于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可谁能想到,这一躺,他再也没有醒来。 第2天下午,同事见满先生一直没来上班,也联系不上他,便前往宿舍查看。 当打开宿舍门的那一刻,同事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先生躺在床上,已经没了气息。 满先生的父母得知这个噩耗后,悲痛欲绝。 他们认为儿子是因为公司安排的高强度加班才导致猝死,于是愤怒地向公司索赔82万。 然而,公司却一口咬定,满先生是因自身疾病死亡,而且是在下班时间出的事,与公司无关,拒不赔偿。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法院受理此案后,展开了深入调查。司法鉴定无法确认加班与满先生猝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但法院认为,满先生的死亡属于“多因一果”。 除了加班这一重要诱因外,还可能与他的个人身体状况有关,加班的不止他一个,为啥别人好好的,就他出事了? 不过,公司安排满先生长时间加班,明显存在过错,没有尽到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需向满先生的父母赔偿26万多元。 这一判决结果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很多人觉得赔偿太少,满先生是家里的壮劳力,上有老下有小,他走了,家就散了,也没了经济来源。 满先生的遭遇令人痛心,公司安排超长加班,忽视员工健康,难辞其咎。 虽司法鉴定难确认加班与猝死直接关联,但公司过错明显。法院判决虽引争议,赔偿比例看似不高,却也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 这警示企业,不能只图效益,要重视员工权益。劳动者也得留个心眼,工作别太拼,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感觉不适要及时就医,别让悲剧重演。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安排满先生超长加班,未提供合理劳动条件,忽视其健康,存在过错。 虽猝死与加班直接因果难定,但公司行为违反劳动保护义务,法院据此判决其担责合理合法。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