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2023年2月说起,这名24岁的女子成功入职一家公司,岗位薪资开到了15000元,实际平均月收入达到14594.7元,对于刚步入职场不久的年轻人来说,这份待遇算得上十分可观。 入职初期女子正常履职,和公司也没有任何矛盾,可这份平稳的职场状态,仅仅维持了不到一年就被彻底打破。 2023年9月,女子登记结婚,紧接着同年12月,她被医院确诊为先兆流产,医生明确开具医嘱,建议卧床休息两周。出于身体和胎儿安全考虑,女子向公司提交了正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14天的保胎病假。 公司当时并未提出过多异议,女子也安心在家休养。可谁也没想到,这次病假只是一连串请假的开始,假期到期后,女子的身体状况依旧没有好转,依旧需要持续静养保胎,于是她再次提交病假申请,这一休就是两个多月,一直持续到2024年3月初。 长时间的病假让公司颇有不满,可女子接下来的请假申请,更是直接激化了双方矛盾。2024年3月3日,女子同时提交了两份请假单,一份是依法享受的10天婚假,另一份则是临近生产,按照当地规定申请158天产假。 在女子看来,婚假、产假都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自己提交了相关证明,公司理应批准,可在公司眼里,女子入职不到一年就频繁请假,几乎没为公司创造实际价值,明显是借着孕期钻法律空子,属于恶意规避工作,因此直接驳回了她的所有请假申请。 公司拒批假期后,女子既没有补办请假手续,也没有返回岗位到岗上班,依旧在家休养待产,并于2024年3月22日顺利生产。在此期间,公司停发了女子的所有工资,从病假开始算起,累计拖欠近9个月的薪酬。 女子认为公司的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在2024年8月,通过邮件向公司发送了被迫离职通知书,明确指出公司拖欠工资、拒绝批准法定假期的行为,导致自己被迫离职。 随后女子直接启动维权流程,先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各类费用,总计索赔16万元。 仲裁机构出具裁决结果后,双方均不服裁定,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主张女子未经批准缺勤属于旷工,无需支付任何薪资和补偿,女子则坚持自己的请假行为合规合法,公司属于违法逼迫离职,必须全额兑现诉求。 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焦点十分清晰:公司方认为,员工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流程,未经批准的缺勤一律视为旷工,女子拖延半年才申请婚假,不符合常理,且长期保胎病假的必要性存疑,本质是利用孕期特权逃避工作,公司拒批假期合情合理。 女子方则拿出完整的医院诊断证明、结婚登记证明,强调先兆流产保胎是医学必需,婚假、产假都是法定权利,公司无权随意驳回,拖欠工资更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 一审法院审理后查明,女子提交的病假证明有医师签字和医院公章,合规有效,婚假、产假均有法律依据,公司以未审批为由拒发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因女子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正式解除,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女子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0.1万元,驳回了女子超出法定范围的诉求,也驳回了公司的反诉请求。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女子恶意规避工作、违反考勤制度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女子所有诉求。 二审法院经过细致审理,再次确认女子的病假、婚假、产假均有合法依据,公司拒绝批准并停发工资的行为违法,女子被迫离职符合索要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看似偏向劳动者,实则是法律对职场权益的公平守护,既打破了“员工怀孕请假就是白嫖公司”的偏见,也明确了企业不能以内部制度对抗法律强制性规定。 很多人觉得女子入职就怀孕,占了公司便宜,可从法律层面来看,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只要有正规医疗证明和法定依据,请假休养就是合法权利,企业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变相辞退、拒发工资。 反观企业一方,也并非完全没有委屈,招聘高薪员工本是为了创造价值,结果员工长期缺勤,确实会影响团队运转和工作进度。 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无视法律,面对孕期员工,企业可以完善请假流程、协商工作调整,而不是一刀切拒批假期、停发薪资,这种做法既违法又失理,最终只能承担法律后果。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职场人和企业提了个醒:劳动者要依法维权,不能滥用法律特权,请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