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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跟吃了苍蝇一样”河南一位大哥办喜事,买了40条黄金叶烟,结果宾客拆开一抽,

“感觉跟吃了苍蝇一样”河南一位大哥办喜事,买了40条黄金叶烟,结果宾客拆开一抽,全说味不对。大哥去找卖烟的,对方一句话噎死人:“我一分钱没挣你的,赔你啥?” 办喜事碰上这档子事,换谁都得气。 前段时间,大哥家里办喜事,提前托人买了40条黄金叶,想着招待亲朋好友,面子上也过得去。 结果喜宴上,好几个老烟民把烟叼嘴里一抽,眉头就皱起来了——“这烟味咋这么冲?”“不对劲啊,跟平时抽的不一样。” 大哥当时脸上就挂不住了,自己点了一根,抽了两口也觉得不对。 他说那感觉,“就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事后他去找卖烟的,对方倒是没赖账,承认烟是从他那拿的,但就是不赔。 理由很理直气壮:这批烟我就过了个手,没挣你一分钱,你要退烟可以,赔钱没有。 大哥气坏了,说你要是事先告诉我是这种情况,我打死也不会买。 现在事也办了,客也请了,烟也发了,你给我来一句“没挣钱”就完事了? 这里有个细节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黄金叶这种烟,尤其是天叶系列,市场上假货一直不少。 烟草局去年和今年都查获过多批快递渠道的假黄金叶。 真烟和假烟的区别也很明显: 真烟的“黄金葉”三个字是压凸烫金的,笔画粗、有立体感,假烟的字细、边缘粗糙; 真烟烟盒颜色接近米色,假烟偏白; 真烟过滤嘴25毫米,假烟一般只有21毫米。 可是这些东西一般人哪懂啊。办喜事买东西,图的就是个放心。 其实这事最气人的不是买到假货,而是商家那句“我没挣他钱”。 你卖东西,挣不挣钱是你的事,东西是真是假是另一回事。难道没挣钱就能卖假货? 大哥这种情况,完全有理由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写得明明白白:商家卖假货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不足500的按500算。 卖假烟这事,不管你挣没挣钱,卖就是卖,该赔就得赔。 并且这事已经不单单是钱的问题了,而是办喜事被人当傻子耍,是面子被人踩在脚底下。这种滋味,比抽假烟还难受。 你们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是自认倒霉,还是较真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