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197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一级警长。1999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23年来,勇敢顽强,冲锋在前,面对危险从不退缩,参与侦办多起特大涉黑专案,参与核查线索1000多条,侦破有关案件100多起,参与抓捕犯罪嫌疑人100多名,为群众挽回损失资金达千万元以上。 2022年12月5日,该同志因长期劳累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于2023年1月8日因公殉职,享年44岁。2023年1月11日,经海珠区公安分局审查,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确认其为因公牺牲。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得市局嘉奖6次,获评“十七大安保先进个人”“海珠区三大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1999年7月,21岁的陈辉正式加入广州公安队伍,成为海珠区分局刑警大队的一员。从穿上警服的那天起,他就把忠诚与担当刻进了日常工作里,一干就是23个春秋。刑警岗位直面黑恶势力与重大犯罪,风险高、强度大、节奏快,加班加点是常态,蹲守抓捕连轴转更是家常便饭,陈辉始终冲在一线,没有半句怨言。 涉黑专案性质恶劣、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调查难度大,是公安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面对这类案件,陈辉从不畏惧、从不推诿,主动承担线索核查、证据固定、外勤抓捕等关键任务。他心思缜密、作风扎实,不放过任何一条细微线索,不遗漏任何一个关键细节。1000多条线索的背后,是他无数个日夜的梳理、研判、走访与核实;100多起案件告破,是他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成果;100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是他用勇气与专业守护的平安;为群众挽回上千万元经济损失,是他用实际行动守护百姓切身利益。 他常年扎根刑侦一线,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案件侦办中,重大安保、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有他的身影。十七大安保期间,他坚守岗位、连续奋战,被评为安保先进个人;海珠区三大专项行动中,他履职尽责、成绩突出,获评先进个人。从警23年,他用一次次出勤、一场场攻坚、一份份答卷,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也收获了组织与同事的认可,1次个人三等功、6次市局嘉奖,都是对他坚守与付出的最好证明。 长期高负荷运转,让陈辉的身体一直处于透支状态。2022年12月5日,他在工作中因长期劳累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医抢救。病房外,同事与家人焦急等待;病房内,他与病魔顽强抗争。遗憾的是,经过一个多月的全力救治,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2023年1月8日,陈辉因公殉职,生命永远定格在44岁。 2023年1月11日,海珠区公安分局、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查、复核后,正式确认陈辉同志为因公牺牲。这一认定,是对他23年从警生涯的告慰,是对他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最高肯定。 他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广州海珠的刑侦事业,用生命守护了一方平安,用坚守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用行动书写了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他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却用一生坚守,成为百姓心中可信、可靠、可敬的平安守护者。他的事迹平凡而伟大,精神值得永远铭记与传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