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陕西延安,一高中男生放学坐公交车,看到一中年男醉汉对一女初中生动手动脚,还摸其胸,女生反抗并质问,被醉汉扇了一巴掌。高中男生忍无可忍,挺身而出,冲上前护住女生,然后报警并联系了女生家长。醉汉感到大事不妙想下车溜走,谁知,男生上去将他放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直到警察赶到交给警察。警方:猥 亵男已被控制,案件正在办理,同时为男生申报见义勇为褒奖荣誉。 3月20日傍晚延安的一趟19路公交车,会因一位勇敢的高一学生,让整座城市都为之动容。 网络上流传的现场照片里,一名醉酒男子被一群学生团团围住,一名黄发少年稳稳按住男子的上半身,将其牢牢控制在地面动弹不得。 这一幕看得无数网友既揪心又解气,而事情的经过,远比照片里更加让人动容。 当时正是放学高峰期,19路公交车上挤满了归家的学生,车厢里满是少年人的喧闹气息,一切都和往常没有任何区别。 可平静很快被一阵刺耳的争执打破,一名浑身酒气的中年男子,在车厢内对一名初中女生动手动脚,还摸她的胸,做出猥 亵行为。 女生惊恐地出声制止,没想到非但没有让男子收敛,反而遭到了对方的粗暴殴打,被狠狠打在了嘴巴上。 突如其来的暴力让车厢里瞬间安静下来,女生吓得手足无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周围的乘客也被这一幕惊住,一时之间都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反应。 就在这危急的时刻,人群中的一名高一男生再也看不下去,内心的正义感压过了面对成年男子的紧张,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冲上前护住了受欺负的女生。 他上前呵斥醉汉“住手”,然后安抚受惊的女生,随后拿出手机帮忙报警,又仔细询问后联系了女生的家长,把现场的情况清晰地告知对方。 醉酒男子看大事不妙,也不再嚣张,趁着公交车到站,慌慌张张下车想要逃跑。 眼看施暴者就要溜走,这位少年快步追了上去,凭借着果敢和力气,直接将想要逃窜的男子放倒在地,死死将其控制住。 醉汉不断挣扎,嘴里还骂骂咧咧,让男生少管闲事。可男生始终没松手,周围的同学也纷纷上前帮忙,一起将男子围在中间,直到民警赶到现场,才将男子交给警方处置。 整个过程中,这位男生始终保持着冷静,既保护了受害者,又稳稳控制住了嫌疑人,用自己的勇敢撑起了一片正义的天地。 事件很快在网络上发酵,延安高中生勇制公交猥亵犯的消息迅速传开,不少人都为这位少年的担当点赞。 3月21日,延安市公安宝塔分局针对这起警情发布了官方通报,证实了3月20日19路公交站附近发生的醉酒男子猥 亵殴打他人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醉汉在公交上猥亵初中女生,符合该条情形,将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警方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展开调查,40岁的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规依法办理。 有人说,别拿醉酒当借口,咋不找壮实的找事呢?偏找人家瘦弱的女娃,就是喝了酒放大了胆子,心里想的啥都敢干了!必须严惩! 警方不仅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对受害女生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还启动了相关流程,为这位见义勇为的学生申请荣誉褒奖。 记者也从学校和派出所了解到,这位勇敢的高一新生,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时并没受伤,身体安然无恙。 学校领导得知此事后十分欣慰,表示将对他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开表彰,是全体学生的学习榜样!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醉汉实施猥亵、扇打女生,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高中男生为保护女生人身权利,上前呵斥、控制施暴者,主观具防卫意图,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其控制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故属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事后,这位少年谦虚低调地在社交平台简单回应了此事。 他直白地表示自己并不是打架,只是看不惯醉汉欺负弱小,帮助女生报警联系家长后,阻止了想要逃跑的施暴者。 简单的话语,却藏着最纯粹的善良与勇敢,这位少年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正义从不分年龄,少年人的挺身而出,足以温暖一座城。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