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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女子因自家孩子抢2岁女童的玩具车没成功,当众追打女童致其右手手指骨折、

安徽六安,女子因自家孩子抢2岁女童的玩具车没成功,当众追打女童致其右手手指骨折、耳膜出血等多处损伤。警方:已传唤涉事女子!女童妈妈:“拒绝和解!一定要给孩子讨一个公道! 女孩妈妈说,女儿在自家店里玩自己的小车,那是她的宝贝。 突然,进来另一个小男孩,伸手就要抢。两岁的小女娃哪肯啊,本能地护住玩具,小手不小心抓了那男孩一下。 这就成了“导火索”。男孩的妈妈瞬间炸毛了。 她不是去拉开孩子,也不是讲道理,而是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直接扑向了那个才两岁的无辜女童! 监控镜头记录下了令人窒息的一幕:那个女人追着孩子打,拳脚相加,专往要害处招呼。 两岁的孩子能往哪跑?她吓得哇哇大哭,可那个女人根本不收手,一把拽住孩子,狠命地推搡、殴打。 旁边的店员都看傻了,愣在那儿没敢拦;那个闯祸的小男孩就站在一边,眼睁睁看着妈妈行凶。 直到女人打累了走了,可怜的孩子瘫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喊着“手疼、耳朵疼”。 这一打,后果有多严重? 医院诊断书触目惊心:右手手指骨折、耳膜出血、头皮和肩膀多处软组织挫伤! 更让人心碎的是,孩子现在晚上睡觉都会惊醒,看到陌生人就发抖,心理阴影面积大到无法估量。 孩子妈妈看了监控,心都在滴血:“我自己都舍不得动孩子一根手指头,你凭什么把她打成这样?” 面对警方的传唤和对方可能提出的“私了”,这位母亲态度坚决如铁:"拒绝和解!一分钱都不要,我就要她坐牢!我要给我孩子讨个公道!" 【网友热议】 “这女人真没脑子,首先小孩之间打打闹闹很正常,实在觉得小孩被欺负了最多凶几句就行了,你还把人家小孩打骨折了,应该三年左右!” “太可恶了。这么点的小孩也下的去手。旁边的员工是傻子呀。怎不拦着呢。就看着她那么嚣张!” “小孩子争抢玩具跟小动物一样的,互相也在学本领。作为大人不要掺合看孩子之间解决,没轻重的的时候拉开下就可以了。这下爽了,判刑吧!” “如果这种人是老师,真的太可怕了,一点爱心都没有啊!” “支持妈妈硬刚到底!只有让这种人坐牢,才能震慑那些以为‘孩子小就可以随便欺负’的巨婴家长!” 【法律解读】 很多吃瓜群众可能觉得,这就是大人处理孩子矛盾过激了,赔点钱道个歉完事。 大错特错!从法律角度看,这女人的行为已经一只脚踏进了监狱的大门! 故意伤害罪的门槛: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孩子已经确诊“手指骨折”和“耳膜出血”。在法医鉴定标准中,只要达到轻伤二级,施暴者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是要留案底、要坐牢的! 这可不是赔钱能抹平的“民事纠纷”,这是国家公诉的刑事案件。 而且受害者是年仅2岁的幼儿,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需要从重处罚! 网传该女子是教师,如果属实,那更是罪加一等! 作为教育工作者,知法犯法,违背师德,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职业生涯也彻底终结,甚至可能被吊销教师资格证,终身禁入教育行业。 一旦鉴定结果出炉,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大概率会判处实刑。这就是法律的刚性:有些红线,踩了就是万丈深渊,花钱买不来自由! 【观点与看法】 成年人的拳头,永远不能挥向孩子的脸庞。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底线。 你可以护犊子,可以心疼自己的孩子被抓了一下,但你的对手是一个两岁的婴儿啊! 她连话都说不利索,连逃跑都不会,你仗着身强力壮,对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幼童下死手, 这不叫“教育孩子”,这叫恃强凌弱的霸凌,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如果你连对弱者的基本怜悯都没有,你就不配做一个母亲,更不配做一个人类! 如果这个疯女人真的是老师,那我们不禁要问:她在学校里,是不是也这样对待那些不听话的学生? 这种情绪失控、暴力倾向严重的人,简直就是潜伏在孩子身边的定时炸弹! 必须彻查!必须清退! 教育界不需要这种披着人皮的狼,孩子们需要的是阳光,不是阴影! 最后,为这位勇敢的妈妈说声好! 你的坚持,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更是为了千千万万个可能受到伤害的孩子筑起了一道防线。 愿法律严惩凶手,愿孩子早日康复,愿这个世界少一些戾气,多一些对生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