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8人围殴,丈夫脚踹施救,却成“互殴”,被拘留7日。贵阳两级法院判决撤销处罚,治安机关提出异议,正当防卫和互殴的边界在哪里? 冲突发生的源头只是熟人之间一句话,引发一群20多岁的男女青年互怼扭打。 2023年5月14日,凌晨6点,严先生坐在夜宵摊看手机,妻子姚某和闺蜜苏某去洗手间方便。 苏某巧遇熟人胡女士,笑着打了声招呼,没曾想胡某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时说了一句:“你长得丑,我不想和你说话”。 苏某瞬间红了眼眶。姚某看着闺蜜受委屈,气愤不过,拉着苏某就去找胡某理论。 胡某和七八个朋友在另一个夜宵摊吃喝。两边就发生了口角,对骂起来。 经摊主劝说后,姚某拉着苏某转身准备离开,可胡某的朋友古女士却不依不饶,快步上前,抬手挥去。 姚某反应敏捷,一把将古某推倒在地。古某的其他朋友见状起身上前,与姚某扭打。姚某和苏某都被拉倒在地,众人仍不停手,拳脚不断落在她们身上。 而不远处的严先生突然瞥见妻子姚某被七八个人围在中间,摔倒在地。 他猛地跳起来,冲过去,对着最靠近妻子的李女士飞踢一脚。随即他被其他人拉开、围住,互相打斗起来。 妻子姚某抓住机会报了警。却不曾想,第2天治安机关经过调查,对严先生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严先生不服。他坚持认为自己救妻心切,是正当防卫,不该受罚。他的申请被复议机关驳回后,又向法院起诉。 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两级法院最后是支持了严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处罚决定。 很显然,本案的核心争议是严某护妻时飞踢他人,到底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大家都知道,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正当防卫需满足五个核心要件。结合本案案情,答案似乎很明显: 从起因来看,严某踢人的唯一目的,是阻止妻子被围殴,没有参与最初的冲突,没有主动挑事的想法。 从时间来看,他飞踢李某时,姚某还在被李某等人围攻,就是说“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严某攻击的是不法侵害者。 从冲突过程来看,严某没有使用工具,只踢了一脚,没有给对方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严先生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五点。但这个案件有特殊性,就是妻子姚某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是可以定性为“互殴”的。 治安机关认定姚某与他人冲突是互殴,有两个核心理由: 一是姚某有过错。 在摊主劝解时,姚某没有听劝离开现场,而是不停地纠缠。视频和当事人笔录证明姚某有挑衅言行。 另外,古某抬手瞬间,姚某几乎同时出手抓住古某头发,将其直接摔倒在地。 所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古某抬手是为了殴打姚某,不能认定古某先动手。 二是严某的行为激化了矛盾。 他飞踢李某的行为,没有制止冲突,反而造成更大规模的混乱。 治安机关认为,查明前因后果是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必要前提。丈夫严某上前踢打李某,加入“互殴”,不符合第三方正当防卫的情形。 所以,本案的真正争议在于,严某在看到妻子与他人互殴倒地后,上前实施的反击行为能否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两级法院认为,对方多人抓扯和推攘姚某,姚某与朋友苏某一起倒地,对方仍有人继续用脚踢踹。此时严某从不远处冲过来,一脚将此人踢开,随即被多人围殴。 考虑到双方人数悬殊,严某护妻心切,他上前反击的行为带有防卫性质,目的系保护妻子,避免其进一步受到他人侵害,不宜认定为互殴。 所以,法院驳回治安机关的意见,理由是法律判断正当防卫,看的是“是否针对正在发生的侵害”“是否超出必要的限度”。 看完这个案子,我认为警方最初认定“互殴”,或许是考虑到冲突的前因后果,但忽略了“防卫的紧迫性”。 严先生飞踢行为其实是每个普通人面对家人被侵害时的本能反应。我们无法要求一个人在妻子被围殴倒地时,还能冷静地分析“谁先挑事”“该不该动手”。 正当防卫的核心是“制止侵害”,而非“评判前因”,这也是法院撤销处罚的关键所在,更是对普通人“护亲本能”的法律认可。 如果遇到家人被侵害,你会怎么做?是冷静报警等待救援,还是像严先生一样上前反击?欢迎到评论区交流!我要上精选-全民写作大赛 (本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猜你喜欢
没责任感的人,多半是从小到大没承担过责任。
2026-03-22
冠中谈情感
“还准备诛九族!”柴桑大姐在直播间,声音陡然拔高,眼睛死死盯着镜头。“我儿子怎
2026-03-22
小凡饮清酒
山某又翻车了,它还是那个被很多人捧上神探,持续追捧的体现身份优越感的“阿山”吗?
2026-03-22
向笛说人啊
当你发现了一个秘密——据报道,一女子发现丈夫老买一个人写的书,很奇怪:“这作者
2026-03-22
王之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