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续工作16小时后宿舍猝死,父母向公司索赔82万;法院:公司存在明显侵权过错,但死因可能与个人体质、生活习惯等因素有关,判赔26万。 辽宁营口的满某某,是一个在厂里干了十几年的老员工。 去年12月11日,早上8点,他跟往常一样去检修设备,结果这一干,就干到了晚上11点40分。 将近16个小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加班上限不止一点半点。 他拖着步子回到宿舍,估计累得连衣服都不想脱。 然后,就再也没起来。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同事才发现他人已经凉了。 事后鉴定结果出来,说是“青壮年猝死综合征”。 咱也不懂医,但说法医学上这跟过度劳累、精神紧张关系很大。 说白了,就是身体被透支到了极限,机器彻底不转了。 老两口从老家赶来,白发人送黑发人,索赔82万。法院最后判公司赔了26万。 法官说了几点,我看了觉得挺客观的:第一,公司让他连着干16个小时,这本身就违法,有过错,这个没跑。 第二,人死了,确实不能说100%就是因为这16个小时,可能也跟他自身身体底子有关,是多方面的原因。 所以,最后定了公司承担20%的责任。 131万多的总损失,公司赔了26万多。 20%这个比例,你说少吧,那是儿子的一条命; 你说多吧,法律讲证据讲因果,确实没办法。 最让我难受的一个细节是:他干到深夜11点40分回的宿舍,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同事发现。 那十几个小时里,没人觉得不对劲吗?还是说,大家都以为他只是太累了,想多睡会儿? 在一个厂里干了十几年,最后走的时候,身边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 这事也让我想起一句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以前觉得是句空话,现在看,这是最实在的保命符。 如果是你,面对公司安排的这种“必须干”的加班,你会怎么选? 也希望咱们每一个打工人都能明白,别拿命换钱,真换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