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不尊!”3月21日上午,上海静安区的一个菜市场里,刘女士像往常一样去买菜,她把手提袋搁在脚边,弯腰正挑着蔬菜,挑好了准备付钱时,一摸袋子,钱包没了,里面装着两百多块钱、身份证还有银行卡,刘女士当场急得满头大汗,赶紧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调看监控,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74岁的朱某,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朱某趁着刘女士专心挑菜的工夫,悄悄从她袋子里摸走钱包,转身藏到了一旁的花坛里,从接到报警到把人抓住,民警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朱某可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他有多次盗窃前科,朱某大概觉得自己七十多岁了,偷的钱也不多,顶多被批评教育几句,不会真拿他怎么样,但他这回失算了。 按照法律规定,虽然70岁以上的人一般违法行为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但朱某的情况不一样,他两年内偷了好几次,属于“多次盗窃”,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而且他今年74岁,还差一岁才满75,连从轻处罚的条件都不符合。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年龄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法律面前,谁都没有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