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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拍得房屋12天前已过户他人又是法拍房通过司法拍卖,拍下来去办手续,法院告诉

52万拍得房屋12天前已过户他人又是法拍房

通过司法拍卖,拍下来去办手续,法院告诉她:房子在拍卖前12天已经过户给承租人了。

更离谱的是,这个承租人在拍卖前已经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法院也支持了。也就是说,房子早就不属于被执行人了,法院还在那挂牌拍卖。拍卖人52万拍了个空气。

好在52万全部退还了,但竞拍人付出了时间、精力,好像说52万里还有借款,当然,这事法院承认了是疏忽,应该可以掰扯下。

但这事,是法拍房的一个大问题:信息不对称。你以为你在拍一套房子,其实可能是在拍一套“有主”的房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执行异议、过户时间差。

法拍房便宜,但便宜有便宜的道理。一般人,尽量别去图这个便宜,不好占的。 52万拍得房屋12天前已过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