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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丧尽天良! 福建宁德,母亲带女儿去处理纠纷。谁能料到,这本该最具安全感的地方

真是丧尽天良! 福建宁德,母亲带女儿去处理纠纷。谁能料到,这本该最具安全感的地方,竟藏着如此龌龊。李某穿着那身衣服,借口单独问话支开家长。门一锁,直接拿拘留来恐吓未成年女孩,实施强制猥亵。这是利用权力,而且还是在公权力单位,还是在报案过程中。 2025年6月16日下午两点,15岁的小君跟着妈妈走进牙城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她刚和别人打了架,来接受问讯,以为走完程序就能回家。 可不到一个小时,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用“可能被拘留”五个字,把一个未成年女孩的恐惧当成了泄欲的敲门砖。抚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铁证如山。 物证不会撒谎。垃圾桶内侧、藤椅扶手、警服下摆、女孩的鞋带,到处是DNA残留。这个1988年出生的教导员,签字认罪时手抖不抖,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女孩回家后把自己锁在屋里,嚎啕大哭。 当父亲的接到电话,第一反应是不信——派出所怎么可能出这种事?他连着说了三遍“不可能”,直到电话那头女儿的哭声越来越响。这能怪他吗?谁会把派出所和禽兽划等号? 可偏偏就是在这儿,就在那身制服底下,发生了这种事。 今年3月16日,法院判了:两年九个月。法院认定了三个从重情节:对象是未成年人、利用职务便利、手段恶劣。但因为李某认罪认罚,从轻了。 受害者家属不服,3月20日递交了抗诉申请书。网上也炸了锅,有人说判太轻,有人开始扒李某的“光辉历史”——26岁抓吸毒人员时被刺伤,耽误了婚期。 看到这条消息时,我心里堵得慌。不是说他当年受伤不值得尊重,而是——功是功,过是过,这俩玩意儿不能放一块称。一个民警拼过命,不代表他可以在派出所办公室里毁掉一个15岁女孩的一生。这个道理,不需要法学博士才能懂。 更让人心寒的是后续。判决都下来了,李某家属没道过歉,派出所也没人出面说句话。只有开庭时,李某嘴里蹦出过一句“对不起”。三个字,轻飘飘的,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那个女孩呢?事发后情绪崩溃、做噩梦、多次离家出走、拿刀划自己手臂。她妈妈受不了镇上人的闲言碎语,躲回了四川老家。一个家,被一个穿着警服的人,拆得七零八落。 律师说得在理:派出所办公室是公共执法机构,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里边胁迫未成年人,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犯罪大得多。这种案子的量刑起点,不该是两年九个月。 有人问我,这事到底有多恶劣?我说不清楚,但有一件事我记得特别清楚:女孩妈妈被支开时,压根没多想。为什么?因为那是派出所啊,是全天下最该安全的地方。可偏偏就是这个“最该安全”,成了最锋利的刀。 现在女孩父亲还在等抗诉结果,还在四处找律师打民事赔偿官司。他说当地没人敢接这个案子,律师写申请书都叮嘱他别说是谁写的。听到这话,我鼻子一酸。 我不是法律专家,判多判少我说了不算。但有一句话我想说给那些穿着制服、手里握着权力的人听:老百姓把信任交给你,不是让你拿它当武器使的。那身衣服,不是你犯罪的掩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