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谁那!”男子参加公司的商务宴请,饭局开始前表明自己身患高血压不能喝酒,同桌的人都表示谅解,没人劝他,更没人为难他,酒局快要结束时,男子觉得商务宴席不喝酒挺没面子的,就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啤酒,对大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没想到第二天男子死亡,家属随后向同桌其他人索赔143万元,法院判了! 2023年5月15日,在陕西省富平县,一名叫吴某的男子从外地赶来,和当地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谈项目合作,那天下午,他先是跟着对方考察了一圈,双方聊得还不错,到了傍晚五点多钟,公司负责人便张罗着一起吃顿饭,席间除了负责人自己,还有公司的员工以及另外几个客户,算下来一共九个人,围坐了一张大圆桌。 吴某这个人做事谨慎,刚一落座,就跟坐在主位上的公司负责人说了自己的情况,他说自己血压高,平时就不怎么能沾酒,这顿饭也就以茶代酒了,希望大家多担待。 公司负责人听了这话,心里也有数,专门嘱咐服务员不要上白酒,只点了些饮料和茶水,席间气氛倒也融洽,大家聊着项目的事,偶尔有人端起茶杯互相碰一碰。 不过桌上也不是一点酒都没有,同去的一位工程师自己点了三瓶啤酒,就搁在桌角,他和另外两三个人分着喝,倒也没人去劝吴某,吴某自己也把得牢,整个吃饭过程中,面前就摆着一杯茶水,别人喝酒的时候他就举举茶杯,谁也没勉强他。 可事情就出在饭局快结束的时候,眼看着大家筷子都放下了,准备起身散场,吴某大概是觉得这一趟对方招待得挺周到,自己从头到尾滴酒未沾,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想表达一下感谢。 他看了一眼桌角还剩了小半瓶啤酒,就伸手拿了过来,给自己面前那只喝茶的小玻璃杯里倒了大概三分之一杯的量,端起来抿了一口,算是敬了大家一下,那一口酒真不算多,也就湿了湿嘴唇的量,旁人见状也没当回事,觉得他就是走个过场。 散席之后,公司专门安排了人把吴某送回预订的酒店房间,看着他进了门,这才离开,那天晚上一切都看起来很正常,谁也没想到,这顿饭竟然成了永别。 到了第二天,也就是5月16日下午一点多钟,酒店的工作人员按例去查房,敲了半天门没人应,拿备用钥匙打开门一看,吴某已经倒在了房间的地板上,怎么叫都没了反应。 工作人员吓得赶紧打了120,可等急救医生赶到现场,人已经没了呼吸心跳,怎么抢救都没能救回来,后来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上写的是“呼吸心跳骤停”,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因为家属当时表示不做尸体解剖,也就没能进一步查清楚。 吴某的突然离世,对他家人的打击太大了,处理完后事,家里人越想越觉得心里过不去,他们认为那天一起吃饭的那些人有责任,明明知道吴某有高血压不能喝酒,怎么最后还是让他沾了酒呢? 就算没人劝酒,人倒下了,同席的人难道不该管吗,于是,家属一纸诉状把那天一起吃饭的公司负责人、几个同桌的人,还有那家涉事公司全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等,加起来一共143万多。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仔仔细细捋了一遍,法庭上,被告那边的人都说,当天吃饭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劝过吴某一句酒,他自己也说过不喝,大家也都尊重他,那口酒是他自己主动倒的、主动喝的,喝完了人也是清醒着送回酒店的,谁能想到第二天会出这种事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判断同桌吃饭的人有没有责任,关键要看他们有没有过错,在这个案子里,吴某事先已经明确说了自己有高血压不宜饮酒,被告方不仅没带酒上桌,整个吃饭过程中也没有任何人去劝他、灌他,或者用言语挤兑他喝酒。 最后那一口酒,是吴某在饭局快要结束时,出于礼节自己主动喝下去的,属于他作为成年人的自主行为,而且饭后被告方还专门安排了人把他安全送回酒店,尽到了应尽的照顾义务。 至于吴某的死亡,医院给出的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现有证据没法证明他的死跟那一口啤酒有直接关系,再加上家属当时自己选择了不做尸检,导致死因无法进一步明确,在法律上就很难把这笔账算到被告头上。 一审法院据此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家属不服,又提起了上诉,到了2026年3月1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二审判决,还是那句话:维持原判,也就是说,那天一起吃饭的九个人和那家公司,不需要为吴某的去世承担赔偿责任。 这起案子到这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一场饭局,一口酒,一条人命,最后的结果让很多人感慨,成年人终究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桌吃饭的人只要没劝酒、没灌酒、把人安全送回了住处,法律就不会因为出了事就强行让人背上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