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位28岁女教师,本该在三尺讲台发光,却偏要剑走偏锋!她竟在社交群里玩起神秘操作,用阅后即焚的闪照吸引男人,靠卖自己拍的裸体和与男人缠绵的视频赚快钱,一份199元或299元,半年多就有24万多的收入!她以为卖自己的视频不犯法,结果民警直接找上了门,这下她才慌了神,赶紧退钱交罚金,最终被法院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钱和设备全没收。 这操作,真是让人惊掉下巴! 2023年9月,28岁的女子徐某,是湖南一所职业中专的女教师,本该安安稳稳教书育人,却嫌工资涨得慢,她琢磨着,得找个来钱快的路子,最好是躺着就能把钱赚了。 她盯上了社交群,那些男人,一个个跟饿狼似的,对私密照、小视频特别感兴趣。 徐某灵机一动,开始在群里发闪照,就是那种看了就自动消失的照片,还配点暧昧的文字,引得那些男人纷纷加她好友。 有了客源,徐某就开始行动了,她自己拍裸体视频,还找了个男人,拍了两人缠绵在一起的视频。 一份视频,定价199元或者299元,通过链接发给买家,让他们自己下载。 这生意,做得那叫一个隐蔽,她以为没人会发现。 半年多时间,徐某卖出去不少视频。 伏某买了9部,王某买了24部,还有其他一些男人,也都成了她的客户。 徐某数着钱,觉得这钱来得太容易了,她甚至天真地以为,卖自己的视频,又不偷不抢,不算违法。 可她忘了,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2024年5月,公安机关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了徐某的违法行为,他们顺着线索,很快就找到了徐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一开始还嘴硬,说自己只是拍着玩,没卖给别人。 可当民警拿出证据,她才慌了神,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到案后,徐某终于认清了错误,她退还了24万余元的违法所得,还预缴了25万元的罚金。 这25万,她是东拼西凑,才勉强凑齐的,她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已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但考虑到她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还了违法所得,还预缴了罚金,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徐某的行为,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徐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这明显违反了刑法第363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徐某为了赚钱,拍摄并传播自己的裸照和小视频,完全符合这一罪名的范畴。 徐某半年多就获利24万余元,这情节,可不轻! 徐某卖的是自己的视频,也算违法吗? 不管视频里的主体是谁,只要内容涉及淫秽物品,并且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就构成犯罪。 法律保护的是公序良俗,不会因为视频主体是行为人自己就网开一面。 徐某以为只是自己的视频不算违法,这是对法律的误解。 法律可没规定,卖自己的淫秽物品就不违法。 只要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就构成犯罪。 徐某以为卖自己的视频没事,这可是大错特错! 对于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徐某退还了违法所得,预缴了罚金,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些都是她悔罪的表现。 最终,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违法所得及用于拍摄传播的财物都被没收。 这个判决结果,让徐某松了一口气。 缓刑三年,意味着她不用立即去坐牢,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不再犯错,就可以不用实际执行刑罚。 但她也知道,在这个缓刑期间,她得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再做违法的事了。 徐某的家人,一直以为徐某是个乖孩子,没想到她会走上这条路,他们劝徐某,要好好反省,以后重新做人。 徐某以为卖视频能赚大钱,可她没算过一笔账,这24万余元,是她用尊严和前途换来的,是她一生的污点,是她永远无法抹去的耻辱。 徐某当时就是被钱冲昏了头脑,没想过后果会这么严重,她现在才后悔,知道了赚钱得走正道,不能靠歪门邪道。 现在网络发达,各种诱惑层出不穷,一些人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容易被利益冲昏头脑。 赚钱得走正道,不能靠歪门邪道。 那些想靠卖淫秽物品赚钱的人,可得好好想想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被发现,可是要坐牢的!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本信息来源于:浪涨新闻、中原融媒、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