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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极生悲!”一女子带52岁的妈妈出国旅游,通过司机介绍去了一家 射 击 场,结

“乐极生悲!”一女子带52岁的妈妈出国旅游,通过司机介绍去了一家 射 击 场,结果遇到一员工子 弹走火,从休息室穿透2扇门,一下打到52岁母亲脸上,舌头都掉了一半,后来母亲被送到医院,被告知需要多次清创,但还是会有感染风险,女子身处异地,语言上的不通让她非常崩溃!网友:不幸中的万幸! 冯女士趁着不忙,带着52岁的妈妈去普吉岛游玩。 想让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妈妈看看海,吹吹风,好好享享福。 到了以后,司机介绍他们去了一家比较有名的射 击 场,冯女士就决定去体验一下。 妈妈年纪大,也是第一次见过,进去以后就在安全区拍照。 万万没想到,旁边休息室里的一个员工,突然 子 弹走火,穿透两扇门,一下打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整个人直挺挺倒在地上,连疼都喊不出来,嘴里全是腥味,意识都模糊。 冯女士当时就疯了,她扑过去抱住妈妈,手都在抖。 眼泪混着妈妈脸上的血往下掉,可周围的工作人员凑过来叽叽喳喳说泰语,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她喊快叫救护车,快救救自己的妈妈,可跟前的人没一个能听懂的。 后来救护车来了,把人送到医院,可麻烦才刚刚开始。 医生告知,子 弹 穿透了脸颊,舌头打碎了一半,需要多次清创。 即便这样,感染的风险还是很高,具体能什么样全是未知数。 冯女士看着躺在异国病床上52岁的妈妈,眼泪噼里啪啦往下倒。 本来该在家跳广场舞,带孙子,现在脸肿得像发面馒头,连喝水都要靠管子,稍微动一下就疼得发抖。 冯女士守在床边,连哭都不敢大声。 后来警察来做笔录,她靠翻译软件一个词一个词地敲,连比划带猜。 想要表达自己母亲没有碰枪,是员工的走火了。 跟医生沟通治疗方案,也是一点点的翻译,生怕漏一个字,耽误了妈妈的治疗。 她想找射 击 场要说法,对方要么躲着不见,要么用正在调查搪塞,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那种绝望和无力感,让她无比崩溃。 后来冯女士四处寻找,公开求助,想找个当地华人律师,帮她讨个说法。 这事一出来,有人觉得太惨了,本来是享福的,现在变成这样,换谁都得崩溃。 不过语言不通应该是最绝望的吧,在外受这么大罪,连喊冤都没人听得懂,想想都窒息。 不过也有人后怕,这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至少人还活着。 也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里不好玩吗?跑那么远出去玩这么危险的项目,现在出事知道害怕了。 对于我们这种打工人来说,这事永远不会发生,因为要在家里当牛马,没时间出去浪。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协议。 冯女士是华人,常住国内,也可以申请按自己国法律,但泰国法院大概率认本地法。 因为是在外地受伤,理应按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民商法典》(泰国):经营场所(射击场)对所有进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也就是说只要你开门做生意,就得保证客人安全,不管员工是不是上班,地盘是你的,出事你就得担责。 其实谁出门旅游都是为了开心,谁也不愿意拿着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去赌一场意外。 冯女士带妈妈出国,只是想尽一份孝心,让老人看看外面的世界,吹吹海边的风,拍几张好看的照片留个念想。 她没做错任何事,妈妈更没有,可偏偏就遇上了这种躲都躲不掉的祸事。 只希望冯女士能尽快找到靠谱的律师,能顺顺利利解决问题。 也希望所有在外旅游的家人,都能平平安安出去,安安全全回来。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到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