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广东广州,一女子去医院体检,拍CT诊断出她“右侧肾上腺,有直径约为1.4cm结节”,怀疑是“肾上腺肿瘤”,医生让女子住院手术,可住院前一天,她惊讶的发现,诊断意见中,“右肾上腺”,竟然变成了“左肾上腺”,到底是“左”还是“右”?医院给女子出了第2份报告,把第1份报告里的“右侧”改成了“左侧”,结节大小也改成了“约为0.5cm”。女子吓得不轻,这人命关天,2份报告差距这么大,可不是闹着玩的,她跟医院反映,医院进行会诊,又出了第3份报告,推翻了“肿瘤”的诊断,说诊断错了,她啥病没有,女子怒了,要不是她来月经推迟了住院时间,要不是她发现报告里的错误,她都躺在手术台上了。女子要求医院出一份正式的《诊断记录澄清证明》,否则她以后没办法买重疾保险了,但被医院拒绝,说可以删除记录,并开除涉事医生。女子坚决不答应。 李女士一直挺注重身体健康,隔段时间就会去医院做个全面体检。 这次体检,她像往常一样按照流程一项项检查下来,其中有一项是拍CT。 几天后,李女士拿到了CT诊断报告,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右侧肾上腺,有直径约为1.4cm结节”,还怀疑是“肾上腺肿瘤”。 李女士看到报告,心里“咯噔”一下,吓得够呛,这肿瘤可不是小事儿啊,得上了,就等于被判了死刑,她年轻轻,上有老下有小,身上的任务还没完成,她可不能有事呀,否则她的家就散了。 李女士吓得六神无主,赶紧问医生咋办?医生也建议她住院,准备手术把这肿瘤切掉。 女子如临大敌,赶紧回家收拾东西,准备第2天就去医院住院,就在住院前一天晚上,她发现她的月经来了,这来的太不是时候了,当不当正不正的,住院了也没办法手术,等月经干净了,起码得一周。 李女士心急如焚,她又把诊断报告拿出来仔细看了看。 这一看不要紧,她惊讶地发现,诊断意见里的“右肾上腺”居然变成了“左肾上腺”。 李女士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可反复看了好几遍,确实是“左”不是“右”。这到底是右还是左呀?是笔误还是诊断失误? 李女士这下慌了神,这人命关天的事儿,两份报告差距这么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赶紧跟医院反映了这个情况。医院也重视起来,组织了会诊。 没过几天,医院又给李女士出了第2份报告,右侧”改成了“左侧”,结节大小也从1.4cm,改成了“约为0.5cm”。 李女士看着前后2份报告,不知道该相信哪一份,说实话,她都对医院产生了怀疑。 她又提出怀疑,医院再次会诊,又给她出了第3份报告。 这份报告可把李女士气坏了,上面直接推翻了“肿瘤”的诊断,说之前诊断错了,她压根儿啥病都没有。 李女士又气又恼,如果不是自己来月经推迟了住院时间,要不是自己多留了个心眼儿,发现了报告里的错误,这会儿说不定都躺在手术台上任人“宰割”了。 女子越想越后怕,她觉得医院必须得给她一个合理的说法。她要求医院出一份正式的《诊断记录澄清证明》。 不然以后她买重疾保险都成问题,保险公司一看她有过“肿瘤”诊断记录,肯定不会给她保。 可医院却拒绝了女子的要求,说可以帮她把系统里错误的记录删除,还会开除涉事的医生。 女子坚决不答应,她觉得删除记录只是表面功夫,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她要的是一份能证明自己清白的正式文件,好让自己以后的生活不受影响。 现在,女子还在跟医院僵持着,她希望医院能重视她的诉求,尽快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别让她一直为这事儿提心吊胆。 《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推定其有过错。 本案中,医院先后出具3份内容差异巨大的CT报告,还私自修改诊断结果,属于篡改病历资料的情形,可直接推定医院存在过错。 李女士有权要求医院出具加盖公章的澄清证明,医院仅删除记录、开除涉事医生的处理,未完全履行过错对应的责任,李女士的诉求合理合法。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