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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碰瓷?安徽铜陵,一名12岁小学生在公园乒乓球场打球,后退接球时碰倒了从身

这算不算碰瓷?安徽铜陵,一名12岁小学生在公园乒乓球场打球,后退接球时碰倒了从身后穿行的78岁老人,老人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法院一审判双方各担50%的责任,孩子家长不服,明确表示要提起上诉。 事发在2025年5月3日下午4点半左右,周先生12岁的儿子和同学,在铜陵市天井湖公园的室外乒乓球场打球,孩子妈妈就在附近散步。期间,78岁的婆婆到乒乓球场边的垃圾桶捡废瓶子,从正在打球的孩子身后穿行,刚好孩子后退接球,不小心把婆婆碰倒了。 事发时的监控画面显示,孩子碰倒老人后,立刻上前查看,还和同学一起把老人扶了起来。孩子妈妈赶到现场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和报警电话,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 事后老人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今年年初,老人将孩子和孩子妈妈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 2026年3月1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孩子在开放式的乒乓球场打球,负有对周边环境的安全注意义务,没确认后方安全就后退撞倒老人,孩子妈妈作为监护人,没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而婆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在乒乓球场通行有被碰撞的风险,明明有室内通道可以穿行,却选择从正在打球的孩子身后通行,也没保持安全距离,自身同样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有过错。 最终法院酌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老人的各项损失合计10.8万多元,扣除孩子妈妈已经垫付的费用后,还需要赔偿老人4.8万多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孩子家长周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正在准备材料提起上诉。 这事曝光后,立刻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有网友觉得,乒乓球场本来就是打球的场地,后退接球是打乒乓球再正常不过的动作,老人明明有别的路不走,非要从正在运动的人身后穿行,自己没尽到注意义务,应该负主要责任; 也有网友认为,毕竟是孩子碰倒了老人,场地是开放式的公共场所,确实要留意周围的环境,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一人一半的判决不算偏颇。 其实这件事的核心争议,就是公共场所运动时,安全注意义务的边界到底在哪。运动者在专属的运动场地,做正常的运动动作,到底要为周边穿行的人负多少责任?而明知是运动场地,依然选择从危险区域穿行的人,又该为自己的安全承担多少义务。 目前孩子家长已经准备上诉,最终的责任划分还要看二审的结果。也提醒大家,不管是在公共场所运动,还是穿行路过运动区域,都多留一份心,避免意外发生。